对人大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及各种添加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接到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及各种添加剂的建议后,区畜牧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如何提高养殖业的准入门槛、规范我区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及各种添加剂等问题。
二、落实建议的措施
(一)积极推动区级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加工企业、屠宰企业等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养殖场、兽药饲料的生产管理和屠宰企业的生产流程,从而实现养殖业及相关企业生产过程的透明化。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多渠道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饲料上下游企业,开展315专项整治,饲料抗生素、违禁药物专项整治,生鲜乳专项整治等行动,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严密部署,强化监管。以饲料生产企业为抓手,兼顾饲料、兽药经营门头,强化饲料产品监管,确保生产源头可控。
(三)加强畜牧方面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养殖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每年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搞普法宣传或者组织部分从业人员到外县区参观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改变他们的经营理念,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企业作为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从源头上杜绝出现违法违禁物质添加行为。
(四)积极推进“三退 一进”工程,引导养殖户逐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逐步入园进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从而达到依法治牧,科技兴牧的目的。
罗庄区畜牧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