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19-00000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征收农村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19-07-31
 公开日期  2019-07-3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征收农村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启金,你提出的“关于征收农村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集体工作的关心、关注。正是缘于像您这样的热心人士,才会有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与发展。针对征收农村村集体土地承包费问题,目前,区里正在实施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行动”两项工作,特别是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由街镇负责组织发动,村居进行实施,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导与检查。所以,您提到的农村村集体土地承包费问题,我们会结合“三资”问题专项整治,从全区面上督导各街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实施主体还要以村居为主,在前期清产核资基础上,针对各村居不同类型土地承包合同,分类推进,逐步清理完善,形成“三资”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

在具体工作中,村居首先要托清“三资”家底,进行张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各种承包合同,要积极与土地承包户逐一进行沟通协商,从合情合理角度,依法依规予以规范完善。譬如,对口头合同需要进行补签;对不规范的合同需要进行完善;对不公平的合同需要进行协商调整;对拒不配合村集体完善合同的,可依法提起诉讼,全面保护村集体资产安全。同时,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具有黑社会性质,侵占村集体财产拒不交出的,可以向公安等相关部门提供线索,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对存在土地承包问题不作为、不担当的村干部,可以向组织、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以上是对您提出问题的几点建议答复。诚然,我们深知,我们所做的工作与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为做好全区“三资”管理工作尽到应尽的责任,也恳请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罗庄区农业农村局8259861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1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