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服务;承担区委重要文电、文稿的起草、修改与校核工作。
(二)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行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和区委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负责区委制定党内规章制度和指导地方建章立制的具体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委日常公文的处理工作;负责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和区委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区委领导同志的工作服务和区委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服务工作。
(五)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外省、市和兄弟县区党委负责同志及有关来宾、外国客商的接待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全区党政军领导机关及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的传递;协调指导全区机要工作和党委办公室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七)负责全区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法》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区保密工作。
(八)与区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办公室预算包括:区委办公室、区委机要局、区维稳办及区党史委、区台办、区农工办单位预算。
纳入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
1、区委办公室
2、区机要局
3、区台办
4、区党史委
5、区维稳办
6、区农工办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747.27 |
合计 |
30 |
747.2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622.08 |
三、事业收入 |
3 |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2 |
622.08 |
四、经营收入 |
4 |
|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 |
541.08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4 |
81.00 |
六、其他收入 |
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74.07 |
|
7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 |
71.96 |
|
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 |
71.96 |
|
9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8 |
2.11 |
|
10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9 |
1.39 |
|
11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40 |
0.72 |
|
12 |
|
住房保障支出 |
41 |
51.12 |
|
13 |
|
住房改革支出 |
42 |
51.12 |
|
14 |
|
住房公积金 |
43 |
51.12 |
|
15 |
|
|
44 |
|
|
16 |
|
|
45 |
|
|
17 |
|
|
46 |
|
|
18 |
|
|
47 |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747.27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747.2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747.27 |
合计 |
58 |
747.27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747.27 |
合计 |
30 |
747.2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工资福利支出 |
31 |
444.96 |
三、事业收入 |
3 |
|
基本工资 |
32 |
164.59 |
四、经营收入 |
4 |
|
津贴补贴 |
33 |
173.44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奖金 |
34 |
32.85 |
六、其他收入 |
6 |
|
社会保障缴费 |
35 |
74.07 |
|
7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 |
97.40 |
|
8 |
|
办公费 |
37 |
21.62 |
|
9 |
|
邮电费 |
38 |
2.00 |
|
10 |
|
差旅费 |
39 |
5.00 |
|
11 |
|
公务接待费 |
40 |
15.00 |
|
12 |
|
工会经费 |
41 |
13.65 |
|
13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2 |
18.00 |
|
14 |
|
其他交通费用 |
43 |
21.64 |
|
15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 |
0.50 |
|
16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5 |
123.92 |
|
17 |
|
奖励金 |
46 |
0.07 |
|
18 |
|
住房公积金 |
47 |
51.12 |
|
19 |
|
在职住房补贴 |
48 |
56.13 |
|
20 |
|
取暖补贴 |
49 |
15.00 |
|
21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0 |
1.60 |
|
22 |
|
专项支出 |
51 |
81.00 |
|
23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52 |
81.00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747.27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747.2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747.27 |
合计 |
58 |
747.27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33.00 |
0 |
18.00 |
0 |
18.00 |
15.00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747.2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3.76万元,减少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1.03 万元。
2017年支出总计747.2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3.76 万元,减少7%。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62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0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2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 44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7.4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9.92万元,专项支出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47.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747.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3.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22.08万元,主要用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74.07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基金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51.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747.27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62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业务公用支出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74.0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1.1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666.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4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7.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3.9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区委办公室(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47.27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区委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