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临沂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等文件规定要求,罗庄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了2026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现将签订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定点门诊统筹药店
罗庄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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