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庄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特殊学生群体入学的有关工作要求和优待政策如下: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落实孤困、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支持措施。各学校精准掌握上述各类儿童情况,在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资助、救助、家访及劝返复学等关爱政策,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接受特殊教育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有评估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