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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8/2025-0000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25-10-29
 公开日期  2025-10-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审计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罗庄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罗庄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5日至6月30日,对罗庄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464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95084万元,非税收入795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432万元,置换债务转贷收入12117万元,调入清理存量资金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6775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72268万元,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8万元。收入总计493277万元。

(2)支出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26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117万元,上解省市级支出13608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5万元,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12027万元。支出总计49327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28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44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1133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35000万元,置换债券261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086万元。收入总计349005万元。

(2)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99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319万元,上解上级141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22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6354万元。支出总计34900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1、未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部分非税收入于2025年1月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少列预算数

(二)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方面

3、应拨未拨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4、惠民殡葬资金拨付不及时。

(二)财政基础管理方面

5、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不完整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内部控制不规范

经抽查区财政局项目评估和评审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业务,发现部分业务资料记录不规范。如:

(1)评估项目考勤不细化,存在同一时间在不同项目考勤。(2)评估项目考勤表未见手签记录,且未见区财政局对考勤表真实性的认定记录。(3)评审项目聘请第三方服务情况台账个别数据记录错误。(4)评审项目工程结算报告要件不完整。(5)合同未加盖公章。

(四)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7、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应整改未整改到位。罗庄区审计局于2024年8月22日出具《罗庄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审计报告》(罗审报〔2024〕6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上述报告中提到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

(五)延伸区预算单位及街镇发现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制度。

经抽查发现,2024年罗庄区有4家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制度。

2、项目管理不到位。

罗庄区国家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园服务中心设立“双创园管理费”项目用于确保启迪之星、海尔·海创汇、沂蒙院士中试基地三个项目运转,该项目管理不到位。

(1)项目未作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立项时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项目资金分配缺少依据。

(2)未对项目基地运营情况进行考评。截至审计日该单位未对基地运营情况进行考评,运营管理效果、资源利用情况以及基地贡献程度不可衡量。

(3)对未落地的项目未研究处置方案。沂蒙院士中试基地内的试验项目在满3年中试期限后均未成功落地,截至审计日,该单位未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方案,超期限项目仍在基地享受车间及配套住宿场所免费使用的优惠政策。

3、部分街镇将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

4、滞留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四、审计建议

1、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照《预算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2、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3、加快资金分配拨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对全区预算支出的管理,对于违反预算支出的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约束。

5、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指导,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6、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监管,严禁将中央直达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至预算单位实体账户,严禁截留、挪用、滞留。

7、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完整性。

8、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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