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5日至7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区民政局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局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2025年10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目标。对照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每项问题责任明确到领导、到科室、到人员,并要求各责任人根据认领的整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每个问题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工作思路,对巡察组反馈的4类13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8个;共制定整改措施94项,已完成整改措施94项;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1.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不够,距离学通弄懂做实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的指示批示精神。其中,9月2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月10日召开了党组会议领学《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部分章节;11月14日召开了主题党日会议,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部分章节。二是梳理了202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更新形成《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并将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纳入领导班子学习书目。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修改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成了最新的《罗庄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相关人员对研讨材料抄袭或未结合民政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向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的重要指示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详细梳理零保村和个保村情况,建立《全区各街镇农村低保零保村和个保村情况台账》,联同街镇分析产生原因,借助“驻村工作日”活动,精准落实救助保障。每月调动各街镇台账信息更新情况,目前保村和个保村数量由56下降到45,下降率24%。二是常态化开展“周四驻村日”活动,9月11日、9月25日、10月30日集中对零保村、个保村和24个纯城市社区深入调研、答疑解惑,加大宣传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书面告知,并动态监测。9月以来,“周四驻村工作日”活动已深入30村居,现场解决问题69个,新增低保7人、临时救助3人次,救助儿童2人。三是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的作用,线上依托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线下依托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发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驻村第一书记、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履行主动发现职责,及时精准核查处置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预警信息,共排查动态监测数据3323条:核实进入类动态检测数据3266条,纳入救助人数59人,其中纳入特困4人,纳入低保25人,纳入底边16人,纳入临时救助14人。核实拒止类动态检测数据57条,退出救助人数3人次,退出特困人数1人次。四是11月13日,召开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会议,邀请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到场授课答疑,全面提升街镇民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12月2日,承接了全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现场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推动社会治理用力不够。
(1)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力度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将慈善工作纳入常态化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慈善事项。10月2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区慈善总会向民政局党组报备“九九重阳节”走访慰问项目和监护缺失困境儿童扶助金工作事项,党组表示同意。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慈善组织规范性。9月4日,组织开展慈善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慈善领域专题培训,包括税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内容;10月19日,区慈善总会负责人带队到成都市学习慈善工作先进做法。三是建立全区社区基金统计台账。截至目前,2025年现运营16个社区基金,其中新增13个,目前共募集4.3万元,提高村民捐赠比例。四是目前已与某超市协商达成合作意愿,并签订了《罗庄区慈善超市合作协议》。五是已与审计部门沟通,审计部门对慈善总会的审计纳入全区2026年审计计划,由第三方审计部门系统对慈善总会账目进行专项审计;督促区慈善总会将财务年度报告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对资金捐赠、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2)关于“社会组织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4日,经与卫健局沟通了解得知,我区某医院于2016年10月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后经营不善该组织计划进行注销,但2019年该组织因为买卖合同纠纷、融资租赁等问题,分别被南京、厦门等多家法院冻结资产,因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必须进行资产清算,将继续督促该组织尽快完成注销手续。二是联合慈善科对部分社会组织开展多次联合检查,组织市级、区级2轮培训,进一步增加社会组织规范意识,后续将继续利用“鲁执法”平台或“双随机 一公开”平台开展日常监管;根据新修定的社团年检办法,2026年度结合实际情况,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增加年检率。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3)关于“地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命名的6条道路(百花湖路、德邻路、红石山路、留邻路、聚金路、孟林路),其中5条道路完成了标识设置,孟林路因为未竣工,暂时无需设置,待竣工之后立即安装道路标识。另经与建设部门沟通,因资金问题,竣工时间暂时没法确定,竣工时按规定设置道路标识。二是2025年命名的5条道路(蒙山大道、顺通路、通达路、兴盛路、杏园路),已全部完成道路标识设置。三是建立了《罗庄区道路标志设置管理协商机制》,针对道路地名管理不规范问题,明确部门职责,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新批复道路道路标志及时、规范、统一设置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3.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有差距。
(1)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建立了《罗庄区“孝善食堂”运营情况台账》,对全区“孝善食堂”运营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分类。截至目前,共有19家“孝善食堂”处于在营状态。二是10月13日,对1名孝善食堂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该孝善食堂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人员的健康证,现在已正常营业。三是重新梳理辖区内移交的养老服务设施,建立了《罗庄区养老服务设施统计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移交的12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中1处正常运营,闲置的4处已要求承办机构进行了挂牌管理。其他7处因房屋布局不合理、老年人入住社区比例较低等原因不适用养老服务设施,正在探索如何进行使用或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退回。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2)关于“养老服务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适老化项目抽查工作。10月20日,民政局对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了抽查,对线路改造质量不达标的家庭指导进行了“回头看”,发现的因改造质量问题现场给予解决,并出具了适老化改造问题整改报告。二是10月3日,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研,指导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1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住养床位18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张)。三是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罗民字〔2025〕19号),明确了高龄津贴申请、审核、发放、停发、追缴全流程操作规范,清晰划分村居(社区)、街镇、区级部门的职责边界与操作流程,从制度层面堵住停发不及时漏洞。四是80周岁全覆盖资金已向区政府提交资金追加报告,并于10月份实现了高龄老人津贴按月足额发放。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对养老机构监管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7日、11月20日-24日,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大队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鲁执法”平台联合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经查询,确定三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为僵尸型日间照料中心。10月20日,已与三家法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注销程序。三是经与审计部门沟通,确定将对养老机构的监管纳入2026年审计计划。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4.深化殡葬改革有短板。
(1)关于“缺少区级公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区级公益性公墓现场实地勘察。2月25日,由区级领导带队对区级公墓初步选址进行了现场勘测;5月12日,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到罗庄区进行新选址的公墓现场勘测,确定重新选址的区级公墓可行性。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级公墓建设方案。7月17日由分管区长组织召开公墓选址建设推进会议,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兴罗控股、沂堂镇等单位、街镇参会,对《罗庄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进行讨论。三是11月10日,市民政局下发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区民政局及时反馈意见。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2)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而不用’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3日,召开全区民政领域移风易俗培训和公益性公墓培训会议,指导街镇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移风易俗宣传,提高公益性公墓知晓率。二是9月10日,组织各街镇利用村级“主题党日”活动,对红白理事会成员开展集中培训,让党员干部起好带头模范作用。三是指导相关街道召开民政办会议,分析辖区公益性墓安葬率低的原因。经分析,一方面各村居仍有家族墓地,与先祖葬在一个地方便于祭祖;另一方面公墓选址偏远且交通不便,不愿到公墓安葬。四是指导相关街道加强红白理事会的培训,强化红白理事职能、明确红白理事会职责,由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五是坚持月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公益性公墓安葬情况,及时跟进指导,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提高公益性公墓安葬率。截至2025年底,全区公益性公墓安葬率28%。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3)关于“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3日,召开全区民政领域移风易俗培训和公益性公墓培训会议,要求公墓管理员提高工作责任心,各街镇在公墓大门处张贴公墓管理员的电话,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到达。二是利用中元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对辖区内所有公墓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园区环境干净整洁。三是运用“鲁执法”平台开展公益性公墓“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检查。9月2日、9月3日、9月16日、9月17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对11处公益性公墓进行了检查,有效提升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压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常态化议事日程,不断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9月2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了《民政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民政领域专项意识形态责任》,领导班子结合分管领域和近期舆情热点开展了专题研讨。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10月20日,民政局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议,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民政事业宣传缺少常态化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罗庄区民政局2025年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了2025年度宣传目标、宣传内容、宣传举措和宣传重点,有序推动民政事业宣传工作。二是结合民政各类业务时间节点,利用罗庄发布、罗庄首发等app和罗庄区政府网站发布最新工作动态等内容,其中部门动态2条,政策解读2条,救助流程2条,典型案例1条。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关于“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10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省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党的建设工作2025年工作要点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任务安排》及三张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成员主要责任分工。二是1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依次向党组汇报了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益慈善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专题培训,增强各街镇对专项整治的重视程度。9月4日,通过慈善文化“五进”活动对各街镇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办主任组织慈善领域的专题培训,包括慈善法的部分解读、专项整治活动与街镇的相关性等内容;11月19日,召开全区四季度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养老工作推进会议,着重对养老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制定了《罗庄区“孝善食堂”运营管理与退出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提升孝善食堂运营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了“小切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2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2025年全区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领导班子对廉洁从政的认知进一步深化,主动检视自身行为的意识提升,拒腐防变思想根基更加牢固。二是11月14日,组织召开主题党日会议传达了2025年全区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要求全体人员深刻领会会议内容,并对2023年度刘某某同志收到党内警告的情况进行通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关于“解决群众祭奠实际困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区民政领域移风易俗培训和公益性公墓培训会议,要求涉及的2个街道尽快解决群众祭奠难题,消除安全隐患。二是9月12日,街道组织人员到某公墓现场,通过挖沟等措施消除水淹,及时做好排水工作。三是傅庄街道完成了云龙公墓道路修建工作。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2)关于“老年人关爱活动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约谈服务第三方,对照清单明确要求。10月14日,约谈先关社会组织负责人,针对开展开展建国前老党员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中严重失实内容进行反馈,并明确表示如在监管过程中再发现类似问题,将更换服务方。二是11月5日,对开展的建国前老党员关爱活动向区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区民政局对健在的建国前老党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并开展满意度随访。三是根据老人需求制定“一人一档”需求清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并通过钉钉平台随机抽查居家服务的频次、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根据民政局反馈问题,相关社会组织整改完善了2024年服务记录,对服务记录内出现的“陪老人晒太阳”等描述进行了重新的规范(例如:精神慰藉)。四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出台了《罗庄区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温暖过冬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对全区健在的建国前老党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3)关于“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鲁执法”平台开展联合检查,实现养老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10月17日、11月20日-24日,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大队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多角度加强了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检查养老机构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养老机构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了最新的《罗庄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清单》。截至目前,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各类检查56次,排查整改隐患234项,其中重大隐患3项已销号清零。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齐缺少要素。经核实,2021年年底我局通过政府采购与临沂罗庄安康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期1年,2022年10月-2022年12月为该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现已完善该凭证合同附件。二是全面加强人员培训。10月22日,召开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专题学习会议,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采购、验收、档案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财务入账票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4年9月我单位支付退休人员福利费用,销售方于当月开具发票,购买人信息误填为: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工会委员会;我单位发现后多次与销售方进行沟通要求其重新开具发票,销售方于2025年2月重新开具发票,购买人信息更正为: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原发票作废,为反映经济活动真实性将2张发票放入同一凭证中,现已在作废发票中注明“作废”字样。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人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2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详细学习制度内容,包括报备和请假的具体流程、时间要求、审批权限,明确不得擅自休假,不得复印领导签字的外出报备单和请假条。二是重新修订了请销假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2025-006号)。三是使用领导签字复印件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书面检讨。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强有力,党组织的组织力欠缺。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弱化。
(1)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罗庄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了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的议事范围。二是集中学习了《关于调整“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通知》(罗民党字〔2024〕10号),明晰“三重一大”的范围、决策形式及程序,提高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意识。9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研究通报重大事项、重大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存在短板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上级有关规定,明确会前酝酿等工作流程,切实将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抓好制度执行落实,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会上讨论重大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和研究事项按时上报派驻组备案管理。9月份以来,召开6次大额度资金使用研究会议,1次重要人事调整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10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曾受到党纪处分的相关同志就党纪处分情况进行了专项发言,并做出了深刻检讨。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党组织开展活动不规范,党课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5日,召开了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反馈党支部问题,党支部书记就党课抄袭、脱离罗庄区实际等问题向党支部作出深刻检讨。二是9月19日,根据区行政执法专题教育专班要求,结合近期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了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民政工作的法治基石”为主题的专题党课,详细阐述了行政执法内涵、民政领域执法重要意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路径等方面。三是党支部书记就网络抄袭、脱离罗庄实际的党课向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并保证从思想上、作风上进行整改,加强学习、端正态度、实事求是。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党支部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9月15日,召开了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反馈党支部问题,党支部书记组织支部班子共同学习了党内功勋荣誉表彰事项,充分认识到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文书记录作为工作留痕的关键环节;组织委员就未将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事宜及时记录的问题向党支部作出深刻检讨,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同步对推荐流程、参会人员意见、民主评议结果等关键信息进行完整、准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差距。
关于“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6日,罗庄区社会组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涉及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第四季的工作计划等内容,计划于每年年初研究本年度党建相关工作。二是10月10日,组织党委下属各支部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培训,强化对党建档案材料的重视程度,增加审核意识;梳理出两年度述职报告一致的4个党支部,于9月12日将2024年度述职报告重新修改后报送。三是经查,自涉及3家社会组织党支部先后撤销后,其中3人在转出过程中档案存疑未成功,4人未有转出意愿,现7人党组织关系均转入临沂市罗庄区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由社会组织党委任命党支部书记,支部党员每月按时参加支部学习、缴纳党费,每年参加主题教育,充分履行党员义务;10月初,社会组织党委再一次与联合党支部进行沟通,鼓励党员应转尽转;9月15日,罗庄区慈善总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党支部党务工作者问题,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并按照规定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作为支部会议、党员大会首要学习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有待提升。
(1)关于“反馈问题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责情况仅半页纸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开展履责谈话,谈话结合近期工作思想实际,严禁面上笼统提意见。根据民政工作实际,10月份组织开展了民政局2025年度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履责谈话,领导班子及全体中层干部根据履责谈话内容汇报了2025年履责情况,并将核心谈话内容记录于《履责谈话记录表》,确保谈话针对性和有效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反馈问题‘党费核算错误’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8日,对照在职人员9月份工资明细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对9月份党费重新进行了核算,进一步明确了最新党费收缴金额。二是对2024年度、2025年度党费发放明细进行了核对,确保党费收缴金额无误。三是9月15日,召开了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反馈党支部问题,支部班子成员依次就党费核算错误的问题向党支部作出深刻检讨。四是对1名退休党员应收未收部分进行了补交,党费金额12元,已上交至区直机关工委。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关于“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个,边改边犯问题1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由分管负责人组织社会事务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剖析反馈“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问题根本原因,举一反三,从系统、流程、机制上查根源。二是召开殡葬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会议,组织街镇加强业务学习,深入解读《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临沂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实行)》和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街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三是2月10日已将某街道重残护理补贴140元上交国库。四是科室负责人向党组作出深刻检讨。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在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上下功夫。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7086900;邮政信箱:临沂市国防教育中心909室;电子邮箱:lzqmzj@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罗庄区民政局党组
202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