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积极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整治,依法整治,下大力气狠抓住建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杜绝了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方面
(一)严格把控节后防疫复工关
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复工(开工)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建办发[2020]7号)要求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致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的一封信》,并要求企业严格贯彻落实。根据《罗庄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指导,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所有建筑工地经批准后方可开复工。在复工复产期间严实地督导施工企业,每日统计外省来罗返罗人员和企业用工人员情况,实时掌握人员动态。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4处集中隔离点对疫情防控措施、建筑物结构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二)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
按照国家、省、市、区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临沂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制定开展了《罗庄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打擂攻坚活动的通知》(罗住建发[2020]8号)、《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罗住建发[2020]17号)、《罗庄区住建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罗庄区住建领域用电安全检查活动方案》、《关于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安全生产“一线工作法”的工作方案》、《2020年建设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罗庄区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罗庄区建设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罗庄区住建局第四季度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行动方案。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和宣教活动
1.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理解,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讲座和培训。督导企业学习并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邀请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对我区建筑领域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高了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人员的素质,强化了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和规避风险的本领。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住建系统各相关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进社区、进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用电用气安全等,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
4.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开展了以防汛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和高空坠落应急演练为重点的综合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和运用情况以及员工们应对事故的综合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减少了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今年以来迎接省住建厅第四巡查组安全巡查复查各1次,共检查3家施工企业,结果良好;迎接市住建局检查3次、市安委会检查3次;区安委会检查10次。
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聘请专家的形式,对我区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反馈并进行问题分析讲解。使得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今年以来排查企业175次,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189份,发现安全隐患1567条,现已整改完毕,整改率为100%。与此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发现超期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5台,限期拆除5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4起违规违法行为,作出约谈租赁、施工、监理、按拆单位决定,将租赁单位依法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同时把租赁单位清出罗庄区建筑市场,对此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3.严格落实执行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集成式爬架、建筑起重机械等设备建立重大(较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登记销号管理。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制度,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度,坚持施工专项方案论证制度,建立勘察单位巡检和设计工程师驻场制度,加强工程验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危大工程建设安全。
4.开展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大排查。今年以来重点对建筑工地生活区进行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大排查,排查消防器材数量配备及能否正常使用,检查监理及施工单位使用、维护及检查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制度。今年以来安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278台,拆除228台。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起草并制定了《加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管理的通知》、《罗庄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监督管理要求》,规范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使用过程、安装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
6.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根据市、区安委会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我局开展了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方位、零死角为群众生活生产筑牢安全防线。
(五)其他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1.培育市级安全文明工地6家,省级文明工地1家。
2.按照区安委会要求,开展包保工作。包保责任人(安全专员)每月到包保单位专题开展包保活动。
二、燃气方面
为抓好我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的用气安全,全年共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14次,其中,聘请第三安全评估机构检查4次,日常检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对全区4家管道气公司,4家汽车加气站,8家液化气站以及企业内部自建燃气设施进行了检查。根据区安委会工作安排,3-5月我局参加了全区餐饮行业安全检查,5-8月,我局联合多部门对全区企业内部自建站进行联合执法检查。10月27日,对中石油临沂昆仑有限公司违法施工供气进行现场执法等专项检查。
一是要求各相关天然气运营企业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值班管理、人车进站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充实各岗位操作人员,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面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二是坚持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逢重大节会必查的制度,重点对各燃气供应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压力阀、储罐等设备进行检测、校验、维修、保养情况;按规定配足和及时更换消防器材情况;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抢险堵漏专用工具、应急物资准备是否充足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组织燃气专营企业开展“安全用气大宣传”活动,并要求专营企业利用上门置换、入户安检时积极向用户讲解安全用气知识和操作规范,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利用安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流动式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更多安全用气常识,确保了今年我区燃气行业安区生产运行。
三、市政工程方面
(一)工作部署
为抓好我区市政工程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的市政行业安全生产,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了“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建筑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目录》(含市政),并多次召集市政工程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要求各市政项目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社会面临的安全形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常态化
各市政工程建设行业按照本行业领域的《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再进行专项检查,形成有力的长效机制。主管科室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沉到一线、深入基层企业服务点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科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市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6人次,检查市政工地44家,发现安全隐患69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38份,整改隐患69条。确保了问题在一线发现、隐患在一线化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住建局“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6月份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10月份组织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培训,对全区在建市政工程各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
四、存在的困难和难题
辖区建筑工地数量较多,而现有的科室人员数量不足,面临责任大、任务重、专业性不够强的困境,需要通过聘请第三方专家协助进行安全检查;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甚至专业性不够强易引起操作过程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督不力,对存在安全隐患行为“视而不见”;同时对于违法违规建设执法不够严格,处罚力度不够,曝光力度不够强,难以形成震慑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把关。持续聘请专家进行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过专家查隐患,要求施工企业对照所查隐患进行举一反三。进一步完成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整改措施到位。
(二)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执法,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树立标准化工地,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发挥典型带头作用。建立考评制度,奖惩分明,促进良性竞争。严格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一经发现,严格处罚,绝不留情。接受群众举报,实行社会监督。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对建筑、燃气和市政工程安全方面的决策部署,将以更加牢固的工作理念、更加严密的工作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格监督检查,按照 “双决”任务目标,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