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凌晨4时7分许,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炉车间煤饼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事故发生后,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未向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和罗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鲁安发〔2021〕9号)等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
一、综合评估情况
2024年2月6日,罗庄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4年3月25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2024年9月,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罗庄公安分局参加的评估工作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会同专家组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总体情况,依照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大会。
二、问责处理具体落实情况
1、企业有关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焦炉车间主任钱某宝,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经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安全管理部部长卢某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企业内部降为车间主任级。安全总监谢某,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且对事故瞒报负有重要责任,罗庄区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企业内部降为公司助理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海,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且对事故瞒报负有主要责任,罗庄区纪委监委给予李某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有关政府单位的问责处理情况
褚墩镇党委、镇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力,向罗庄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职责履职不到位,向罗庄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有关公职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刘某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罗庄区纪委监委给予诫勉。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罗庄区纪委监委给予通报批评。
4、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1)依法对恒昌焦化处以70万元的事故罚款;(2)依法对恒昌焦化主要负责人李某海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3)依法对谢某、卢某辉暂停其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6个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该行政处罚已结案。
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瞒报负有主要责任:(1)依法对恒昌焦化瞒报事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2)依法对恒昌焦化主要负责人李某海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该行政处罚已结案。
三、事故防范落实情况
1、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公司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各岗位工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修订完善各车间尤其是焦炉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强化防物体打击安全现场管护,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岗位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监控报警设备的安装和运行,加强班组安全巡查和人员管控,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和检修,聘请有关高级别行业专家进行隐患排查指导,举一反三,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事故隐患。
2、罗庄区应急管理局,褚墩镇党委、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2024年2月19日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化工、一般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恒昌焦化“11.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警示教育会议,通报恒昌一般事故及挂牌督办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2024年2月23日组织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恒昌焦化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复盘现场警示教育会议,要求企业开展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针对发现的隐患做到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四、有关工作建议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应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严格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责任、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特殊作业管控责任、应急救援责任、事故报告和处置责任等,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类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针对本行业作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劳动者资格审查,确保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质或者技能,身体状况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2、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范事故能力。各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将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落实到教育培训内容中,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化法律宣贯,加强警示教育,从严打击企业事故瞒报行为。加大事故上报、应急救援、事故现场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排查各类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不深入、屡不整改的企业严格行政处罚。
五、评估结论
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