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
分类精准实施监管执法,对计划内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对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实现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率为零。通过有效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1.在全区安全生产执法过程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明晰条块责任,调动属地的积极性,提高隐患治理效能。执法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规范统一全区执法工作。
2.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对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一重点全覆盖”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执法检查。
3.规范行政检查程序,严格落实检查前平台备案、扫码入企、双人亮证执法、检查结果现场反馈、处置的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坚持过罚相当,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包容免罚,避免违法裁量、随意裁量。
4.健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大举报投诉、转办交办等线索的执法力度,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持续推进地震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强化地震行政执法能力,健全协同执法机制。
5.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及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事故备案审查工作。
6.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深查彻改、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持续抓好“四项整治”,严管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和外包施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情况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在册人员69人,其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20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4960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20=496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2428个
1.重点监管执法560个工作日。
70家×4人×2个工作日=560个工作日。
2.一般监管执法128个工作日。
32家×2人×2个工作日=128个工作日。
3.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900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按全年45起计算,每次需2人以上持证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案件处理呈批、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送达、结案、整理案卷以及参与行政应诉等需10天左右完成,约需900个工作日。
4.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共计840个工作日。
①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专项检查、“打非治违”、换证等工作预计200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基础科对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检查预计200个工作日。
③全年配合市局开展4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每次需要2人10天左右,预计需要80个工作日。
④执法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十一、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等,约需100个工作日。
⑤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专项执法检查1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清零”抽查复核80个执法工作日。
⑥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40个工作日。
⑦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4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599个
1.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共计100个工作日。
2.陪同省局、市局领导现场督查、调研年平均4次,每次2人、3天,需24个工作日。
3.实施行政许可、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00个工作日。
4.信访核查、事故调查处理等660个工作日。其中,安全生产举报信访核查办理参照近三年平均按100件计算,每次受理、转办、汇总、反馈、上报等需2人3天左右完成,则举报信访核查办理约需(100件×2人×3天)=600个工作日。事故调查处理按1起计算,每次约需4人,每次15天,则事故调查处理约需(1起×4人×15天)=60个工作日。
5.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6.机动监管695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933个
1.机关值班
根据职责分工,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机关正常工作日值班,按值班30天计算,每天2人,机关值班工作日为60个工作日。
2.参加会议学习培训
预计测算为400个工作日。其中:(1)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20×5=100个工作日;(2)参加专题学习班,每人按10天安排,共安排20×10=200个工作日;(3)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20×5=100个工作日。
3.指导街镇应急工作
工作共计128个工作日。全区共有8个街镇,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个街镇检查指导参加人员2人,每次检查指导所需工作日2天,共计4次×2人×8×2天=128个工作日。
4.病、事假
预计测算为100个工作日。病、事假每人预计5个工作日,20×5=10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
执法人员的法定年休假为245个工作日。根据执法人员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15天的14人,10天的1人, 5天5人。15天×14人+10天×1人+5天×5人=245个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执法工作要求,临沂市罗庄区应急管理局确定70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附件1),进行全覆盖检查,结合分级分类结果,因有重大事故隐患被查处、近三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被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企业及其他事项,确定32家企业作为一般监督检查企业(附件2)。具体检查名单及检查频次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执法计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执法检查频次要求,不得超频次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检查“扫码入企”要求,规范计划备案,杜绝随意检查。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人员协调配合,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效。以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严格执法程序、统一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有依据、流程有规范、行为有约束。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闭环管理,以规范促提升、以提质强监管,持续优化执法质效。
(三)加大考核,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已向社会公开的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实施执法检查,理清岗位职责,落实岗位执法责任,把各项配套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零败诉”目标。加强对行政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工作落实。
以上计划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予以适当调整。
附件:1.2026年度区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2026年度区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