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庄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为“振兴罗庄、重回千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抓党建,强队伍。一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剖析,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内政治生活的精神实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是持续开展“轮值书记”上讲台。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的定位,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方式,从业务骨干、年轻党员中选取12名“轮值书记”,讲解业务工作和典型做法,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并促,擦亮“法润罗庄、司法为民”党建品牌。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重点人群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司法所长、调解员、业务骨干等培训7期。
(二)坚持抓统筹,强法治。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法治建设的突出位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场(次),区政府常务会举办法治讲座2场(次),各街镇、区直各部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120余场(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街镇议事协调机构取消后,创新实施书记、主任(镇长)主责,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领导)主抓,社会治理办公室主推,司法所辅助的“三主一辅”基层法治建设推进模式,做到基层法治建设有人抓、有人推。今年5月,该经验做法在《全省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中被作为典型案例引用。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通过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分阶段听取了7个街镇,6个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对其他街镇、部门单位开展书面述法,实现述法全覆盖。
(三)坚持抓监督,强作风。一是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抓好区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累计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政策文件3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6项,街镇合同26件,村级合同965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8件,审结205件。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30个行政执法单位和8个街镇查摆涉企执法问题和风险点1128个,完成整改1021个;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考试7次,抽考行政执法人员515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3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86个;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35个减少入企检查1094次;办理不罚、轻罚案件44件,减免罚款金额380余万元。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对全区618名社区矫正对象,2028名安置帮教对象的“13种”情形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问题9个,排查重点帮教对象110人。
(四)坚持抓规范,强服务。一是压实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实施办法》,组织32个普法责任单位全面开展履职评议,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全区135名“法治带头人”、407名“法律明白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切实提升法律素养。目前,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1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19人(次)。二是抓好纠纷化解。依托书记、区长抓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城市社区法治建设提升工程,整合城市社区“两委”、专职社工、网格员、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治力量,在445个基础网格设置法治联络员,建立网格员“吹哨”,调解工作站报到的工作响应机制,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法治服务圈,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工作简报》推广了该经验做法;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坚决守牢“六个不发生”“三个不出事”的底线,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集中行动,共排查矛盾纠纷1326件,成功化解1324件。三是提升服务质效。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40件,接待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坚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公证业务办理流程,推进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建设,共办理各类公证1472件,司法鉴定1837件;坚持缩小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差距,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全区4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严格落实每月不低于“8小时”工作制度,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意见1405条,法律咨询2440人(次),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93件。今年9月,市司法局在罗庄区召开了全市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