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庄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要求,以统计督察为契机,积极担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突出全面梳理、严查实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着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成员会、参加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全市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区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系列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统计法治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持续抓好督察整改
一是深学中央“三个文件”。及时组织召开全区统计系统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视频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统计工作文件;认真学习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三个文件主要内容。二是领导作出“批示”。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和市统计局相继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呈报《统计信息》,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扎实做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制定下发 “方案”。在区级层面,协助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罗庄区关于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区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创新组织法治宣传
一是送法进机关。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学习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2次,区领导对统计工作作出多次批示;征订《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50本,翻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资料汇编》100本,推动8街镇、区直26个部门集中专题学习,6月5日在全区党史教育培训班上,区统计局长张洪道为全区各级参训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制定区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中央文件的传达学习效果。二是送法进党校。8月上旬,市统计局法律法规专家应邀赴区委党校为主体班次作专题报告,为全区各级科级学员讲解统计业务知识,穿插近年来查处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介绍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通过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增强广大青年干部学习、宣传、遵守《统计法》的意识,为营造良好统计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送法进企业。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实地查看企业经营状况,与企业负责人交流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向企业宣讲统计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对企业统计人员提出的业务问题给予现场指导,提高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了企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四是送法进社区。按照区委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统计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并就居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在社区群众中掀起了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崇尚民法典的新高潮。
五、严格开展执法检查
高度重视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在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充实执法人员力量、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制定《统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结合日常数据核查和重大普查调查,经常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和全市执法检查计划,从8月中旬开始,市统计联合执法组完成对我区23家企业检查任务,并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理。10月下旬,主动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全年执法检查任务,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权责清单、工作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等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印发《罗庄区统计局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对执法流程进行明确。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区统计局官方网站、罗庄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印发《罗庄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聘请单位法律顾问,遇重要决策及重大执法活动时,坚持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七、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举措
近年来,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还不够广,普法形式还比较单调;二是执法力量还待加强,破除无法自主开展执法检查现象;三是统计服务还不够周全,业务培训亟待进一步开展提高与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项目标,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宣传再广泛。结合各项调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议,开展“一小时学法”活动,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片,增强各单位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特定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服务再提升。督导并及时发布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做好重点指标解读,充分利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和统计门户网站等载体,向党政领导、社会公众发布内容丰富、时效性强、获取便捷、使用方便的统计数据。同时,利用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各专项调查、调研、数据质量核查、执法监督检查等机会对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业务知识水平,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力量再加强。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力争我局实现自主执法能力,同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老带新”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四是执法再严肃。将“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罗庄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