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的帮助指导下,武河湿地公园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结合湿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能。严格按照法人证书授权范围开展湿地业务,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准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加强对偷鱼猎鸟、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林业、渔业、环保、水利部门和驻地公安派出所协调联动,2021年共联合开展打击偷鱼猎鸟、保护湿地资源、水环保保护等各类执法、宣传活动9次。在日常湿地巡逻检查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一是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44次,研究决策事项78项。二是完善法律保障机制,落实依法办事程序,全年在工程建设、湿地开发合作、人事管理等方面开展法律咨询10余次。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的范围和管理科室,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及时回复12345热线,化解舆情隐患。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本单位依法应公开的公务活动事项,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强化法制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管委会党组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管委会党员干部和周边群众的法律素质。积极参加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加强管委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管委会领导班子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的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化解矛盾、推动落实的能力。及时组织管委会干部积极完成山东干部网络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任务。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风险岗位廉政教育和隐患排查,每月5日开展廉政自省日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尊敬守法意识,筑牢廉政底线。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摘编》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模范作用,围绕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基础上,坚持学以致用,在湿地各项工作中坚持法治先行,筑牢法治理念。
(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共罗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根据区委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结合湿地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武河湿地公园管委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每半年对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湿地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党员干部作表率。
(四)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主持召开管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落实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求。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开展警示教育,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检查,主动向上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依法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三是推进“八·五普法”,对《宪法》、《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章进行学习宣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2021年,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均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年来,武河湿地管委会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问题不足: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湿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深化。针对性强、质量高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三是依法办事机制不健全。湿地保护工作涉及环保、水利、渔业、公安等多个方面,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在开展打击捕鱼猎鸟工作方面,由于湿地管委会没有行政执法权,管委会本身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置措施起不到震慑作用,必须依赖派出所,一定程度上影响处置效率。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如下:一是学法针对性不强。管委会党员干部对国家、省、市关于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学法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学习效果大打折扣。二是普法工作缺乏创新。对湿地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不够,对湿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结合湿地实际进行解读,普法形式不够新颖。三是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干部认为管委会职能单一,没有行政执法权,在湿地管理工作中,只要做到不违法、符合湿地管理相关规定就行,因此没有树立起自觉承担管委会法治建设责任的意识。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管委会党组将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湿地各项事业健康良性发展保驾护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强化对《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等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参加干部大学堂等形式学好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管委会党员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完善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建立法治思维,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强化监督,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三)创新普法宣传。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通过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方式来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全民保护湿地生态、爱护环境的良好意识。
(四)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环保、水利、林业、驻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湿地水生态环境治理、防洪调蓄、水资源合理利用,打击偷鱼猎鸟等执法保护工作方面多请示、多沟通、多交流,凝聚湿地保护共识,形成湿地保护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好武河湿地各类资源。
(五)加强法治监督。发挥党组监督作用,督促各科室严格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党组负责人对重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亲自过问、亲自督察、亲自协调,结合具体情况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同时加大湿地管理涉及的相关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
临沂市罗庄区武河湿地公园管委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