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筑牢法律底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结合水务工作的要求,全面开展学法工作。水务局将法治工作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定期召开全局法治工作会议,强化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和法治意识。将法治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按上级要求,及时开展《民法典》、《水法》、《国家安全法》、《宪法》等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全局上下学习法律法规,培养法律意识,学法知法,从而遵法守法,进而用法不违法。
二是结合业务,做好法律运用。在工程建设招标过程中、政策制定等多项业务当中,建立法律优先介入制度,以法治思想为基础,坚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打造高质量法治水务。2021年初,罗庄区水务局首次引入法律顾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由其为水利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支撑和依据,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共同决策,不断提高民主、科学、法治决策水平。
三是普法教育,扩大法治宣传。罗庄区水务局根据市水利局“八五”法治规划,参照制定《罗庄区水利系统普法第八个五年规划》,针对全区水利领域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国家安全日、中国水周、宪法日等重要法治节点,广泛深入开展《水法》、《宪法》、《水土保持法》、《水资源条例》、《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法律讲堂1次,各类普法宣传9次,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海报2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2600余份。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正规化规范化的法治队伍建设不高。因机构改革,执法权限划转,现在执法主体缺失,没有执法队伍,行政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根本上决定了我局无法建设执法队伍。专业的法律人才短缺,没有专门的法规政策研究室,从硬件上存在短板。
二是建立法律优先的认识不足。法律法治意识的建立和培养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在对外工作中仍然存在惯性思维,不能及时树立法律优先的意识。
总结原因:一是对法治建设系统性学习认识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对法治工作的完成,还只是按照要求落实了上级的部署,面对新形势对法治工作的新要求,真正静下心来分析我局法治现状、谋划加强我局法制建设投入的精力不足,导致对法制建设宏观工作认识不深入、不系统,法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法制宣传带动力度不够强。区水务局全年虽然组织开展了《水法》、《民法典》、《宪法》、《安全法》等法治宣传,也在全局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干部职工普法用法的意识依然不够牢固,对社区、企业、街镇的宣传活动还不够,群众法治宣传的效果也不够明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罗庄区水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纳入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组织党组成员集体学习。全年共召开2次法治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和部署法治工作。党组书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题,讲法治,上法课,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入律师参与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决策,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履行《职责规定》,深入学习,明确责任,依法治局。全局领导干部无出现干预司法活动,无插手具体案件等情况。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2年度,罗庄区水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党员干部法治的学习,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各种会议、讲堂、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强烈氛围。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党员、干部以及普通职工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法治水平和法治工作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律运用。
三是注重法律人才的的引进和培养,重点选拔建立一支法律专业队伍,增加法律培训工作,巩固法律顾问制度,以应对新形势下,水利工作的法治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