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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8/2022-0000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22-03-22
 公开日期  2022-03-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罗庄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1年,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财政行政管理职能,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法治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罗庄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具体责任科室,有序推进各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2.强化法治经费保障。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我局立足财政职能,在足额保障区直相关部门基本支出的基础上,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相关法治建设经费共260万元,为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财政保障。

3.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义务教育方面,充分保障教育发展资金需求,全力助推我区基本公共教育事业发展。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7亿元,同比增长16.4%。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中小学5所,幼儿园3所,中小学学位大幅增加,大班额全面消除,有效缓解了全区上学难问题。二是社会保障方面,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支持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突出援企稳岗作用,落实各类补助补贴资金2143.4万元。

4.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服务降成本,开展“送政策上门、抓政策落实”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减税降费13.14亿元。二是积极优化财政服务,建立政府采购和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绿色通道”,疫情防控采购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全区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口设备物资不办理审批。

5.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等财政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及案卷存档方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单内的年度财政执法检查工作;定期报送财政监管动态信息,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投诉举报数据。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相关政策调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程序做好文件废止工作。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相关工作要求,继续依法履财政行复议机关职能,依法审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与区司法局、局法律顾问分析探讨案情,做到行政复议决定实体审查、处理程序合法合规,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制定印发了《罗庄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罗庄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罗庄区财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截至目前,我局已按计划开展了1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9次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次全局财政干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在抓财政工作的同时,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加强与区直各部门的沟通衔接,认真做好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到位,为顺利开展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财政支持。

2.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清理等监督管理,落实财政执法普法责任,加强财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完成各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3.加强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结合。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法[2020]4号)精神确定的主要任务,将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4.落实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深入总结本年度年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积极实施财政“八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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