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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21-000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2021-12-13
 公开日期  2021-12-13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罗庄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发力,创新方法,精准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初心勇担使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会等形式,开展党史专题学习16次,党课2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次。深入开展组织生活,全年共计组织“主题党日”学习12次,召开支部委员会13次,党小组会24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讲党课4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知行合一,持续强化初心勇担使命。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一是开展五大行业专项整治。组织5大行业190家企业参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专题培训,限期整改提升。其中,95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核查检测,超标处罚1家;2家有机化工企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5家工业涂装、2家包装印刷、7家精密铸造全部完成治理。

二是强化科技治污措施。配备VOCs检测手持设备及微风测速仪提升废气收集率,联合第三方利用红外热成像、FID等方式,提升加油站、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等行业企业精准治理成效。7月16日,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现场推进会在罗庄区召开,市级、县区领导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共计150余人,与会人员对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高度评价。

是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精准管控。梳理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32家、加油站12家,实施清单化管控。制定《罗庄区重点企业强化管控方案》,在不利气象条件下,38家重点企业落实主动减排措施。重污染叹天气应急期间,采取网格化监管的方式,将全区244家企业纳入网格化监管清单,32名4级网格员督导帮扶。

做好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联合交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开展重型柴油车进行尾气开展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工作,截至目前,抽测重型柴油车3000余辆,调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837辆,喷绘2815辆。

(三)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河流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全区16条主要河流、29个区控断面(含4个参考断面)、76个汪塘以及5条沟渠实施生态补偿检测。截至目前,市控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在市辖5区范围内,排名前列;省控断面、区控断面达标率稳步提升。

二是进行排污口溯源排查。截至目前,罗庄区排污口溯源排查637个,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各类水污染事故隐患。通过区河长办、黑臭水体领导小组等渠道协调相关部门、街镇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清淤、河道垃圾清理。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工作任务为对已经完成治理的19个行政村中的14个进行巩固提升,并完成新增10个行政村治理,3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工程已于9月30日全线开工,坚持“逐个实施、连点成线、拓线扩面、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强化工作机制,倒排工期,多方发力,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四)稳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临沂市固体(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安装固体(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化监管系统。截至目前,已安装完成52家,31家正在安装中。

二是开展危废清理工作。对罗庄区建陶、金属压延等行业遗留危险废物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印发《罗庄区建陶、金属压延等行业遗留危险废物专项清理实施方案》,排查37家企业,清理危险废物5266.95吨,其中36家企业清理完成,1家企业正在清理中。

三是开展污染排查工作。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领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302家企业,发现一般隐患49处,已全部整改完成;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自行开展监测活动,做好环境管理台账与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数据;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备案115家,其中较大风险8家,一般风险107家。

四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安、检察、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形成依法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根据各项检查及信访反应,共查处涉固体废物(危废)案件12起,移交公安机关4起,罚款290万元;

(五)保持高压执法监管水平

坚持工作日例行检查、“夜鹰行动”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在线监测数据全天24小时监控,不断加大刑责治污力度,保持了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处置、沟通、督查、公开”制度,推动属地化管理和相关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截至目前,日常检查及信访查处企业2760余家次;夜查企业160家次;配合生态环境部、省厅综合执法、企业帮扶专项检查和市局综合执法检查163家次;对辖区内132个‘散乱污’项目进行检查;对2021年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交办案件进行调查落实及“回头看”;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共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5起,拟处罚罚款913.0128万元,移送移交强制及行政刑事案件12起,其中涉及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案件2起,涉行政拘留1起,涉及刑事犯罪9起。

(六)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21年4月8月至4月29日,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区共受理21批139件信访问题、1件督察组交办事项,位于全市第9位。139件信访问题中,属实116件、不属实23件,星标件16件,重复件16件)。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区问题7处,目前整改方案已按要求上报。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于2021年8月26日开始接受电话和信件举报。截至目前,我区共收到68件,数量在全市13县区中排名第8位。为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罗庄生态环境分局从长效机制和管控措施上双管齐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治理。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并纳入整改。

(七)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

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逐项检查、拉网式排查实施辐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切实消除各类辐射安全隐患。全区放射源、射线装置均安全受控,涉源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护意识大幅提升。

二、2022年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以国控站点周边精准管控为抓手,联合生态办抓好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洒水保洁、餐饮油烟、汽修喷涂、疏堵保畅、散煤治理、背街小巷、工业和加油站治理等8个方面分类治理、分级管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夏季精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降低臭氧。

统筹建立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和工业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区污水官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修缮全区污水管网,加快解决生活污水入河问题,彻底消除劣V类水体,确保2022年底,省控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继续开展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区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加强公安、环保执法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控增量、减存量,逐步稳妥消减全区危险废物存量。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土壤安全利用率100%。

严格环境执法。结合“双随机”检查、信访举报、在线监测监控、排污许可证监管,聚焦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整改和后督察工作。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根据“十四五”治理验收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及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完成市级下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热情服务、规范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导帮助企业治理提升、转型升级,整治提升“散乱污”企业,强化环境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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