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机关党的建设为统领,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公共服务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坚决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推进稳就业攻坚行动,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建立求职需求、用工需求、培训需求、问题诉求、政策落实“五张清单”,以产业拉动就业、以创业引领就业、以精准服务稳定就业、以严格执法保障就业,坚决守住就业“基本盘”,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开中心负责)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挥人社专员作用,精准解决企业阶段性“用工难”问题。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深化线上春风行动,拓展服务范围。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支持稳企稳岗稳就业。(人开中心、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三支一扶”、青年就业启航等计划,落实“就选山东”就业服务行动,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支持农民工复工,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完善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力度。抓好中美经贸摩擦、淘汰压减落后产能、环保治理受影响职工、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人开中心、毕业生就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规模,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适应企业和劳动者培训需求,联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责任部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设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规,完成职业培训5000人次以上。(人开中心负责)
(五)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齐鲁乡创计划,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落实创业担保金服务计划,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加快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建设,深化创业型城市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好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人开中心负责)
(六)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人开中心、社保中心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七)扎实推进人社领域扶贫工作。优先做好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加强对因疫情致贫,返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做好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提升贫困人口就业质量。(人开中心负责)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减、免、缓工作。按照省、市、区级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减免政策的要求,延续降低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减半征收罗庄区参保单位和建筑、交通、水利等按项目参保单位工伤费用。落实好疫情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免征、减半征收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缓缴政策。(社保中心负责)
(九)抓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做好企业社会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收工作,聚焦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未参保人员等群体,完成当年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机关社会保险征缴信息核定管理推送工作。(社保中心负责)
(十)认真做好参保职工、退役军人的保险转移接续和账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级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完成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内及跨制度衔接转移接续工作。积极配合军人保障部门,做好当年度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的保险接续宣传、核定、补缴等工作。(社保中心负责)
(十一)加大力度做好援企稳岗工作。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2019年12月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方便我区参保企业申领稳岗返还资金,2020年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预计将为我区符合条件的613 家企业返还稳岗补贴650万元。(社保中心负责)
(十二)持续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批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进行养老待遇审核,确保退休待遇正常发放。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原统筹期间个人缴费返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调整上年度退休人员的临时待遇,进行新老办法对比清算。拓展提升临沂智慧人社APP、改善群众服务体验,逐步推进养老待遇资格静默认证。(社保中心负责)
(十三)抓好基金安全经办服务。疫情期间对企业养老保险社保费减免政策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针对性退费。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省级统筹以及区财政补助等方式,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基金安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及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防止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冒领养老金的追缴力度,严防基金管理风险。推广施行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协同业务科室及银行相关部门做好基金票据由纸质向电子票据转换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票据的便捷性、时效性及存储性等功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便利。(社保中心负责)
(十四)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2020年将适时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多渠道、多举措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持之以恒坚持为民答疑,扶民助民,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理念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所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在收到征地批文后三十日内落实到个人账户。(社保中心负责)
(十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及工伤待遇支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标准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特别对疫情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一线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工伤备案手续和支付工伤待遇。摸清罗庄区内尘肺病重点行业底数,2020年将尘肺病重点行业的企业纳入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社保中心负责)
三、全面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六)实施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聚焦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深化系统人才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人才发展市场化机制,构建人才治理体系新格局。实施乡村人才振兴,统筹推进人才服务基层工作,吸引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建设。积极参加第十一届“海洽会”,落实“山东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用好“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深化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创新激励机制,加大招才引才力度,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人开办、职称专家科、事业单位管理科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七)加快技能人才发展。实施技能提升行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提质增量。建立多元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挂钩。开展紧缺技师培养行动,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造“金蓝领”培训品牌。组织“劳动之星”系列职业技能大赛。(人开中心负责)
(十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提升评价科学性。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抓好“双定向”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倾斜等制度的落实。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贯彻“百万乡土人才培育示范计划”,开展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工作。(职称专家科、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
(十九)深化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岗位管理政策,优化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流程。在岗位聘用、考核奖励等方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
(二十)搞活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实施,落实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向有关医疗单位核增专项绩效工资总量。(工资福利科负责)
(二十一)强化人事考试风险防控。贯彻实施人事考试地方标准,确保人才选拔评价公平公正。严格考务操作服务规范,加强考务工作质量监管,推动考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保障能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
四、推动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十二)健全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强化用工指导服务。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转发上级发布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劳务派遣管理,指导企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关系科牵头负责)
(二十三)抓好根治农民工欠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法治化手段根治农民工欠薪,做好宣传工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打好化解欠薪历史陈案攻坚战。(劳动监察大队负责)
(二十四)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认真研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日常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 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拖欠工资“黑名单” 制度,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科学完善监管体系。(劳动监察大队负责)
(二十五)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调裁审衔接机制,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体系,建立农民工工资速裁庭,推进要素式办案改革,开展“互联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牵头负责)
(二十六)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梳理人社各领域各方面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处置,兜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做到群众随到、领导随接、案件随办。健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强化风险预警评估,完善风险应对预案,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信访科牵头负责)
五、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二十七)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 ”人社服务模式,加快与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业务专网平台对 接融合,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提升“临沂智慧人社”APP、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平台的服务事项,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加快第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推进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 支持扩大秒办、不见面办理事项。推进人社大数据开发应用,深化养老待遇资格静默认证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实现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自动办理。(社保中心负责)
(二十八)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二十九)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公开部门预决算,加强资金监督。全面清查盘点国有资产,实行卡片责任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财务科负责)
(三十)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大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力度,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一链办 理”,优化整合高频事项,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做到一单告知、一表申报。大力推行“一窗受理”,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各科室(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增强人社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工作质效。加强舆情监测引导,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备权威发布信息,持续提升网速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三十二)突出抓好党建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做好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发展等工作,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党建科牵头负责)
(三十三)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先进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紧抓节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紧盯就业资金、社保基金、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党建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工作深度融合。完善精神文明工作规划,推动创建机制体制创新,明确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创建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齐头并进的创建格局,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效益。(党建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区委打造“五强”领导班子、“五硬”干部队伍主题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倡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落实关心关爱机关干部政策,健全待遇保障制度, 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干部家庭生活困难。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人事科牵头负责)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