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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18-00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12月10日)  成文日期  2018-12-13
 公开日期  2018-12-13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12月10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分局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新旧动能转换”为指引,积极践行新时代生态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环境管理方式,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1-10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5.90,同比改善9.4%,改善幅度居全市第6位,优良天数165天(预计201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8%,优良天数195天),河流断面达标率91.1%(预计2018年全年河流断面达标率93.3%),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罗庄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调整能源结构等7大类52项攻坚任务;深入开展秋冬季环保攻坚,对照10个重点领域,集中解决影响全区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累计检查项目539个,解决问题123个;组织实施重点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16个行业186家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表落实停限产;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修订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281家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并监督实施,已启动橙色预警2次;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5家有机化工行业企业完成第二轮泄露检测与修复,55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再提高;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建筑扬尘、拆迁扬尘、“散乱污”、散煤网点、餐饮油烟等方面的专项督查,累计下发督察通报30期,督办单33期,解决问题400余个。2018年,获得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35万元,区级应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08.25万元,街镇环保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今年1-10月份,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四项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浓度分别为52、103、20、41微克每立方米(市标:60、112、持续改善、43),分别同比改善13.3%、11.2%、20.0%、2.4%。预计全年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0%、9%、15%、1%。

(二)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不断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对全区17条主要河流28个区控断面(含3个参考断面)和76个汪塘、5条沟渠每月实施生态补偿监测、考核通报,累计检测1235次,截至11月份奖罚街镇生态补偿金各207.5万元。会同区河长办、区水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区河流、沟渠实施不间断巡查,累计封堵排污口51处,清淤河道40公里,清理河道垃圾60余吨,企业污水非法入河直排口全部封堵。争取国家级水污染防治资金2000万,用于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可将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由3万吨/日提升至8万吨/日);争取市级水生态补偿金560万用于武河湿地水生态提升改造,计划河道清淤17.3万立方米,补植水生植物44万株,项目建成后武河湿地出水水质可稳定达到Ⅳ类;争取资金130万元,对12个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进行科学有效保护。

(三)规范固废、应急、辐射管理,有效稳控环境风险。制定《罗庄环保分局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煤焦油和煤焦油渣、重点行业固体废物、印刷行业危险废物、机动车废机油、化工危险废物、打击整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等专项行动。全区199家企业危险废物纳入规范化管理,68家纳入重点监管,截至11月10日危废产生量约176776吨,转移约162214吨,贮存量约14562吨。9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监测(已完成8家、另1家12月中旬完成)。对全区30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2家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射线装置单位立案处罚,切实消除各类辐射安全隐患。修订印发《罗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5家企业填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系统并通过审核,对64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四)严格执法监管,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强化与公安、安监、节能等部门联勤联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400余次、执法人员8400余人次,检查企业1680余家次。开展“双随机”抽查266家,立案查处行为207起,移交涉及环境犯罪案件5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移送法院申请执行处罚案件26起,录入信用评价系统环境违法处罚企业132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92起。共办理信访536件,信访查处率100%。罗庄环境监察大队被评为省级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正在申报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五)提升服务理念,环保审批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项目的环评、验收工作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环评审批服务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行窗口办理,精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162个,验收建设项目84个,拒批卫生防护距离不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56个。加强对环评、检测、验收等第三方环保机构监管,公开曝光并限期整改运营不规范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3家,有力肃清了环保第三方服务不规范的行为。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排查工业污染源1800家、农业源9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生活源锅炉6家、移动源(加油站、油品运输企业)96家和入河排污口19处,已完成数据填报。

(六)确保真督实改,着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印发实施《罗庄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涉及的16个共性问题,逐一明确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的107件信访件,已办结销号106件,红日化工磷石膏问题整改工作接近尾声。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9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目前正在编制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7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正在整理相关档案,并组织开展再核查。

(七)创新宣传模式,环保舆论氛围呈现新气象。充分利用“3.15”、安全生产月、应急知识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活动契机开展集中环境宣传活动10次,利用“双微”、“一端”网络平台推进环境宣传常态化,罗庄环保分局政务微博环保榜位居全国前五名,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份、发布宣传消息1500余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环保知识网络答题4000余人次,建立起多元化、立体式、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网络,努力形成电视有图像、网络有内容、节日有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讲好环保人环保事,赢得全社会的共鸣和支持。

(八)狠抓队伍建设,环保铁人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严格“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打造高效执行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基本制度,层层签订“严纪律、明规矩、转作风”承诺书62份,召开党员大会11次、党支部会15次、“主题党日”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专题讨论会20余次,学习各级纪委典型违纪案例50余个,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政治觉悟、纪律规矩意识、奉献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切实加强环保工作能力建设,组织参加排污许可、法律法规、固废管理、污染源普查等业务培训40余人次,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新招聘20名环保助理员,为罗庄环保队伍注入新鲜血液,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执法力量。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区空气质量虽在逐步改善,但由于我区基础设施差,重型货车大进大出,加之钢铁、焦化、建材等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众多,燃煤总量占全市的42%,排污总量大,综合指数排名持续居全市后两位。其中,PM10、二氧化氮两项指标长期居全市后两位,10月份以后空气质量出现持续恶化,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

(二)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重。由于城区垃圾和农村秸秆入河、罗二污改扩建速度慢、污水收集处理率低、沿河污水直排、沿河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取缔不彻底等原因,导致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被市扣缴生态补偿金177万元。

(三)危险废物管理风险高。涉危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11家铝型材企业废水处理污泥产量较大,区内无合法彻底处置此类污泥的能力。36家涉煤焦油产生企业产生量较大,市内无有资质的收集或利用处置单位,导致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力争经济科学发展考核取得前8名。

(一)全面开展大气治理攻坚。严格落实《罗庄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2019年6月30日前,焦化、水泥、铸造、建材、等涉气企业全部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标准限值,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区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等全部改用电、气等清洁能源。2019年10月31日前,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等排放重点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完成焦炉炉体废气收集处理。

(二)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全区重点涉水企业执法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督促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进度,争取2019年6月份建成投运;开展51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乡村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继续强化水质监测预警,持续开展全区河流、沟渠、汪塘每月水质监测和考核通报,为各级河长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提供有力支撑,力争2019年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扎实做好土壤固废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固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审核,对辖区内涉危险废物的199家企业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检查,对68家重点涉危废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煤焦油及煤焦油渣、铝型材综合污泥、废酸等危废产生量大,风险高的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联合公安分局加强对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和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四)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公安、检察院、环保联勤联动,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全部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对全区202个在线监测监控站点抓好监管,确保设备运行率98%以上、准确率96%以上。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视台行风热线等环境信访平台为依托,将群众反映的重要环境问题作为环境监察和执法的重点,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有效解决不反弹。

(五)有序推进污染源普查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在2018年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库,2019年上半年完成评估报告编制,配合国家和省、市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验收以及档案整理移交工作,2019年10月前完成普查公报编制并报批后发布。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上级工作安排,2019年完成畜禽养殖、食品制造、酒精饮料制造、制鞋、人造板、家具制造、无机化工、电镀、汽车制造、电池、废弃资源加工、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相关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六)提升环保审批服务水平和建设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对全区建设项目审批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求的建设项目,一概实行否决。继续对第三方环评、检测、验收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公开曝光并限期整改运营不规范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规范要求,对申请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企业自主验收的规范性指导,对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其中,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1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确保2019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以《罗庄区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和蓝天保卫战等九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统筹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以近两年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为切入点,举一反三,不间断对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环保督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八)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建设,紧盯“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将纪律规矩融入一切言行举止,坚决做到违纪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全面净化环保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监督,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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