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为创优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罗庄区提出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综合发证”的改革理念。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大力支持下,罗庄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一、全面摸排区内行政许可权情况。对区内163项行政许可权事项及相关审批业务人员进行摸排。按照方便集中、适宜进驻、群众需要的原则,确定了第一批133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对暂不符合进驻要求的事项,由原单位进行科室整合、业务合并,待成熟时,再逐步划转。划转人员按照“40岁以下、业务审批人员、熟练办公操作”的标准筛选,经组织、人社与政务服务中心联合调查后,形成划转人员名单,统一划转。
二、精心设计改革工作方案。为保障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罗庄政务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单位先后赴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南通市、河北省威县及省内青岛市平度、西海岸新区学习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汲取各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罗庄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5月13日,方案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了我区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方向和划转事项、人员范围。
三、高规格领导机构牵头推进。改革任务牵涉部门较多、情况复杂。为此,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6个工作组,即人员划转推进组、机构事项推进组、承接运转组、场所建设推进组、经费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各条工作线分别确定牵头部门,对工作任务进行落实。
四、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起草《行政审批局筹建运行工作方案》《罗庄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按办事流程归类设置综合受理、商事登记、社会事务、投资建设、涉农事务等9个专门的审批业务科室和对应的前台窗口。人员按业务类别分配至相应的科室,对因项数少等原因未同步划转人员的事项,由业务职责相近的科室具体承接,确保不因划转而影响正常审批工作。
五、规范科室审批工作模式。为解决划转人员业务不熟、审批不规范的情况,一方面,中心通过科室自学、内部培训提高审批人员水平;另一方面,组织相关人员与划转单位对接,在实际办理中学习审批要件、审批规范,建立起科室内部“一岗多能”的审批工作模式。同时,将事项审批与现场勘验相分离,由审批服务科统一组织现场勘验,实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联合勘验、限时审批”。
六、推行事项“整链条”办理。在本次改革中,投资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领域新增关联事项11项,环保、消防等部门人员、事项也按要求进驻中心,投资建设项目基本建立起了“闭环式”审批机制,项目审批能够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提升效率、提高效能,我们以“一次办好”改革为目标,推动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不动产登记、房产契税、房产测绘等多项业务进驻中心办理,实现了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整链条”办理,保证法人和群众“进一个门办一揽子事”。
七、强化改革任务落实督查。对人员、事项划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职能划转、人员交接过程中表现出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推诿扯皮、庸政懒政等现象的部门和人员,我们及时整理汇总情况报请区政府有关领导,由监督部门介入督查,推动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目前,罗庄区内25个职能部门、35名人员已到位,委托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行使的142项事项审批有序,审批工作运作正常,划转事项做到了“接得住,管得好”。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人员、事项、授权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发挥了集成服务、高效服务的优势,有力地推动了服务效率和服务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