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点
地点:局三楼会议室
会议议题:研究确定关于张朝晖等11名同志任管理岗八级职员议题
参会人员:朱振军、季相武、孟祥玉、张鑫、凌云、郑梁生、孙电智
列席人员:郑建达、戴淑婷
记录人:陈 彦
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振军同志主持。
朱振军:今天,我们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关于张朝晖等11名同志任管理岗八级职员事宜。首先请戴淑婷同志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戴淑婷:张朝晖同志现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陈英同志现任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科员;伏传峰同志现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科员;张荣涛同志现任区计划生育协会科员;赵倩同志现任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科员;刘中卿同志现任区计划生育协会科员;宋学军同志现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员;侯常斌同志现任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科员;吴建高同志现任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郑冰同志现任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科员;杨欢欣同志现任傅庄卫生院科员。以上同志在民主推荐、深入了解、征求意见及公示过程中,公认度较高,未发现影响晋升职员等级的情形,建议以上同志晋升八级职员。
朱振军:下面,请大家依次发表意见。
孙电智:同意
郑梁生:同意
凌 云:同意
张 鑫:同意
孟祥玉:同意
季相武:同意
朱振军:同意,全体通过。
经过表决,一致同意以上议程,请局办公室、人事科按规定程序办理。
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