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区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利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出席。
会议听取了:
一、徐善艳汇报:省民政厅今日召开社会救助领域提标工作会议,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补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0年1月起,提高我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对于在政策落实中可能会遇到的年内死亡人员退出保障等特殊范围,大原则是在世时间段,在保障范围内,救助保障补差资金原则上应予以发放,比如:年内死亡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其基本生活费补差应发给其监护人,再比如,对于年内曾在保障范围但目前已经退出的人员或年内曾在保障范围、中间动态调整退出现又转入保障范围人员,按其实际在保月份发放保障金补差。经测算,城市低保共计需2.8万余元,农村低保共计9.5万余元,农村集中供养人员1.5万余元,农村分散供养人员6.1万余元,城市分散供养144元。
二、鞠静汇报: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孤儿基本生活费需3.9万余元,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需2.5万余元,困难残疾人需3.5万余元,重度残疾人需6.9万余元。
局班子成员均同意执行该决定。
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利表示:相关科室需吃透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对接区财政局,将相关补贴资金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