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徐建龙主持,局党组成员宋平、吴延廷、肖东旭、王跃峰参加,会议研究了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规范事宜。
会议指出: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对办公室设在本部门(或者由本部门、单位承担日常职责)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查摸底,并按照清理规范标准提出清理规范建议,汇总后报区委编办。经摸底,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有两个,分别是罗庄区城乡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和罗庄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通知要求,局需召开党组会,对这两个机构是否保留、运行时限及规范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提报建议并上报区委编办。
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设立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罗庄区城乡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和罗庄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清理规范建议如下:一、设置时限为:长期设置。二、规范建议为:保留机构并维持现有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后期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三、是否对应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否。四、鉴于市政府已召开政府常务会将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下一步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将罗庄区城乡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职能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
参会人员:徐建龙 宋平 吴延廷 王跃峰肖东旭
列席人员:徐华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