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沂市委员会、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罗庄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领导,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等方式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作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研究印发了相关文件,深入推进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各协调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健全工作机制,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
三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扎实把地方立法纳入重要日程
一是高度重视立法参与。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保证了立法调研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共参与了《临沂市湿地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项立法调研工作。
二是主动开展立法调研。针对上级立法征求意见方案,努力做到为上级立法提供科学性、实效性的基层支持,完成对《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等立法调研。
三是强化规范性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三统一”和有效期等制度,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6件,颁布实施2件,全部已完成登记编号备案。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保证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开展了1次全面清理和2次专项清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有17件、废止6件。
三、全面深化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爱山东”APP罗庄分厅的建设,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提高网上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水平。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长效机制,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和行业协会商会监管,做到职能明晰、业务衔接、运转高效。
二是推进重大决策民主科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改革创新行政决策审查机制,通过事前介入查询、事中跟踪评估、事后监督补漏三个举措,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更精准、全覆盖。修订完成《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4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先后部署开展了食品药品领域、疫情防控执法、涉企收费执法等专项督察。对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开展情况进行持续性常态化跟踪,完成区级证明事项清理。组织全区186名人员参加新申领执法证件培训,177人通过考核并取得执法证件。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三级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访调、诉调、警调对接机制。针对涉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民转刑”命案发生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全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869起,成功化解860起,化解率达98%。依托专业人才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水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9件,审结30件;收到区政府被诉案件45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0件,败诉0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执行案件4件,执结2件。
五是继续提升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将法治课纳入区委党校必修课程、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土地污染法》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召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培训会,紧抓“关键少数”,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四、稳步推进公正司法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区法院积极推进“分调裁审”机制完善,成立道交、借款、合同3个民事速裁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由区司法局选派五名调解员内嵌到三个速裁团队和案件分流团队。继续推进诉前司法鉴定、评估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深化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区法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设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系统、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系统、送达管理平台等各类审判业务应用及辅助系统共计20余套,为公正高效开展审判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全员上线率101.27%,使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结案2234件,网上阅卷1874件,裁判文书网上生成1335件。
三是完善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多元调解的工作机制,在繁简分流基础上,争取通过诉访对接机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执行和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诉前调解方式,让部分案件在诉前予以化解。按照中院“六调联动”的要求,按照两个“一站式”服务的标准,实现调解组织、场所、工作流程无缝衔接。
五、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开展多主题宣传。依托普法剧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柳琴戏、民间小调等特色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扫黑除恶等内容。全区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5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累计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120余场(次),组织旁听庭审活动5场,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60场(次),实现辖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是推进法律服务提质升级。纵向完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横向与区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建立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在矛盾纠纷密集的法院、检察院、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无盲区。持续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组织自治能力,累计为社区在协助合同审查、文书修订、重大决策等社区治理方面提供法律意见515条,为群众解答征地拆迁、家庭邻里等法律问题1120人(次),参与调解245次。
三是创新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改革。以探索实施“党建统领、民呼我应”社会治理改革为主线,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同步在8个镇街设立社会治理中心,在65个工作区和367个村居设立网格化服务工作室,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一网全覆盖”。整合“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12345”服务热线、“智慧城管”等信息平台资源,建立分流交办、限时办理、办结反馈、销号归档线上线下处置流程。7月份召开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现场推进会,作为主观摩现场受到市和县区领导好评。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有待增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备案审查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不及时,导致部分决策和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就上常务会议讨论,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复议应诉工作有待改进。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对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和执业要求,目前复议应诉人员力量有限,立审分离制度难落实;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四是法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援助刑事辩护律师不足,刑事案件援助指派存在一定难度。在推动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方面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法律服务信息平台虽已完成方案规划,但尚未实现全面铺开。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考核督察机制。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压实各有关部门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协调机构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法治督察,确保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依法民主决策能力。严格执行《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依法决策专题培训会。构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多方参与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文件合法有效。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建成标准化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沉、窗口前移,力争实现多平台接收申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齐、配强行政应诉人员,提升行政应诉队伍能力。
四是完善高效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增加办案数量。巩固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
中共罗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