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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2/2020-00000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成文日期  2020-03-02
 公开日期  2020-03-0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水务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动态管理。

第三条动态管理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个监管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初始监管等级为绿色。

第四条动态管理采取专项核查与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专项核查,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不定期检查,由省水利厅在督查、稽察、飞检、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活动中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进行检查。

第五条动态管理程序:

(一)选取动态管理对象、项目及检查专家。专项核查采用双随机的方式选取,不定期检查根据各类活动安排选取。

(二)检查组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查看项目现场,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直接评判表》(见附件1)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表》(见附件2)。

(三)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出具《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告知书》(见附件3),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四)被检查单位按照问题告知书中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并向检查组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整改报告书》(见附件4)。

(五)检查组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省水利厅提交动态管理检查报告,根据本办法提出动态监管等级建议。

(六)省水利厅审核后,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上公示、公布动态监管等级。

第六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黄色监管:

(一)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的。

(二)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自主评定报告的。

(三)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扣分,扣分超过20分的。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八)安全管理”等标准,每条特别严重问题扣8分,严重问题扣5分,较重问题扣4分,一般问题扣2分。

第七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红色监管:

(一)达标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或被暂扣的。

(二)大坝(水闸、泵站)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价)的。

(三)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五)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或完成体系建设但未有效运行的。

(六)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扣分,扣分超过40分的。

(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重伤3人(不含)以下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

(八)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合格的。

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或建议发证机关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一)达标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或吊销的。

(二)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证注销的。

(三)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四)不接受检查的。

(五)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九条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表》动态管理得分确定动态监管等级:

(一)动态管理得分80分以上,列入绿色监管。

(二)动态管理得分60分至80分(不含),列入黄色监管。

(三)动态管理得分60分(不含)以下,列入红色监管。

第十条动态管理措施:

(一)列入绿色监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监管状态不变;经2次验收不合格的,列入黄色监管。

(二)列入黄色或红色监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整改限制期满后列入绿色监管。

整改限制期满验收不合格或无法完成整改提出延期申请的,延长一个整改限制期,期满后验收不合格的,撤销或建议发证机关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整改限制期满未提交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的,撤销或建议发证机关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列入黄色监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限制期为自公布之日起3个月。列入红色监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限制期为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

(三)整改限制期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参与文明工地、工程评优等活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与省内招投标时按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赋分。

(四)列入黄色或红色监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动态管理重点检查对象。

第十一条被撤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且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评审。

第十二条检查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工作,对检查结果和动态监管等级建议负责。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直接评判表

附件2.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表

附件3.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告知书

附件4.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整改报告书

附件1 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直接评判表

被检查单位:

类型

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备注

列入黄色监管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的。

2.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自主评定报告的。

3.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扣分,扣分超过20分的。




列入红色监管

1.达标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或被暂扣的。

2.大坝(水闸、泵站)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价)的。

3.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的。

6.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扣分,扣分超过40分的。

7.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重伤3人(不含)以下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

8.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合格的。




撤销或建议发证机关撤销

1.达标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或吊销的。

2.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证注销的。

3.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4.不接受检查的。

5.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6.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在半年内申请复评不合格的。

7.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所管辖建设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复评合格后再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检查结论:

绿色监管□

黄色监管□

红色监管□

建议撤销□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注:存在问题的应在备注栏中填写情况说明。

附件2.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表

2.1公共项目

被检查单位:

评价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评分

备注

一、基础性档案资料

1.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并根据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实施、检查、考核;

查看安全生产年度目标文件、安全生产责任书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人员。

2.机构和职责

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

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或调整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2.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单位、各部门及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3.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3.安全投入

1.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查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台账及相关材料



2.按计划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记录完整、更新及时、与实际相符;

3.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1.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放至相关部门、项目部和岗位;

查看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询问有关人员



2.及时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组织培训,岗位人员熟悉了解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全员教育培训计划;(水利施工企业要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其他企业新员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

查看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记录,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2.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

4.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岗位达标活动,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6.风险分级管控

1.组织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定期对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等进行评估;

查看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查看现场



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将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7.重大危险源辨识

1.开工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危险等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的辨识、评价和控制,并将辨识、评估成果及时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

查看危险源辨识评估记录,查看现场



2.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登记建档;

3.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保障措施到位。

8.隐患排查治理

1.制定排查方案,采用定期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排查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

查看安全检查记录、整改记录,查看现场



2.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形成闭环管理。

三、应急、事故管理

9.应急管理

1.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演练记录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演练。

10.事故管理

1.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查看相关文件、记录



2.发生事故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

4.建立完善的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并定期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注:项目法人除按规定开展上述工作外,应对所有三级项目增加“监督检查相关参建单位此项工作完成情况”。

2.2专项项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被检查单位:

评价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评分

备注

四、现场管理情况

11.设备设施管理

1.设备设施采购及验收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购置合格的设备设施,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并及时更新;设备设施运行前、运行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检查设备设施台账、运行记录,查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2.设备结构、运转机构、电气及控制系统无缺陷,各部位润滑良好;基础稳固,行走面平整,轨道铺设规范;制动、限位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灵敏;仪表、信号、灯光等齐全、可靠、灵敏;防护罩、盖板、爬梯、护栏等防护设施完备可靠;在设备醒目的位置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干净整洁,无跑冒滴漏;作业区域无影响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同一区域有两台以上设备运行可能发生碰撞时,制定安全运行方案;

3.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办理作业许可,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按方案组织拆除;

4.租赁设备和分包单位的设备设备租赁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设备管理安全责任和设备技术状况要求等内容;租赁设备或分包单位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租赁设备或分包单位的设备应纳入本单位管理范围;

5.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安装(拆除)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格;安装(拆除)特种设备应编制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组织验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养、自检、定期检验以及报废,并作好记录。

12.安全设施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临边、沟、坑、孔洞、交通梯道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齐全、牢固可靠;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施工通道稳固、畅通;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隔离棚;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可靠的防护栏、罩等安全防护设施;临水和水上作业有可靠的救生设施;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查看现场



13.施工技术管理

1.工程开工前,应参加设计交底,并进行施工图会审;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动态管理;

3.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4.施工前按规定分层次进行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14.现场作业管理(一)

1.高边坡、基坑作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过审批后实施;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严格按要求放坡,作业时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设置专用爬梯;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爆破、拆除作业作业前编制方案,进行爆破、拆除设计,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安全交底;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影响区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作业时有专人现场监护;

3.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合格后上岗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应符合要求;有坠落危险的物件应固定牢固;雨天、雪天高处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现场监护;

4.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编制起重吊装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备、安全装置、工器具满足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司机、信号司索工应持证上岗;不得违规起吊;

5.交叉作业时制定协调一致的安全措施并交底,有专人现场检查与协调、监护;两个以上不同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垂直交叉作业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6.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佩戴防护用品;焊接设备满足安全要求;焊接、切割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5.现场作业管理(二)

1.洞室作业根据现场实际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对洞口进行加固,或设置防护棚;采取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按要求进行检查、监测、分析;照明、通风、除尘满足规范要求;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水上水下作业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恶劣天气后全面检查并消除隐患;

3.临近带电体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防护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电气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距离不足时采取安全措施;

4.有(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有(受)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监护人员;制定应急措施,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

16.用电、消防、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1.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用电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电应编制专项方案;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消防安全距离、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配备及消防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3.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符合规定;氧气、乙炔瓶存放、使用符合规定。

17.脚手架、防洪度汛、交通管理

1.按规定编制、论证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的基础、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拆除)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交底、签字确认后实施,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有防洪度汛要求的工程应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施工进度应满足安全度汛要求;施工围堰、导流明渠、涵管及隧洞等导流建筑物应满足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道路(桥梁)、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18.分包管理

1.严格落实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查看相关资料



2.依法选择分包方并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分包方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落实。

19.职业健康

1.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工作,并明确相应的控制措施;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对接触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相应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20.警示标志

按照规定和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及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安全隔离设施,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安全标志标牌规范、齐全、醒目。

查看现场



动态管理得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2.3专项项目(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被检查单位:

评价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评分

备注

四、现场管理情况

11.设备设施管理(一)

1.土工建筑物外观整齐美观,无缺损、塌陷、洞穴;与其它建筑物的连接处无绕渗或渗流量符合有关规定;导渗沟等附属设施完整;各主要监测量的变化符合有关规定;

检查设备设施台账、运行记录,查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2.圬工建筑物表面无裂缝、缺陷,基础无冒水冒沙、沉陷等缺陷;防冲设施无冲刷破坏,反滤设施等保持畅通;各主要监测量的变化符合有关规定;

3.混凝土建筑物表面整洁,无塌陷、变形、脱壳、剥落、露筋、裂缝等缺陷;附属设施完整;各主要监测量的变化符合有关规定;

4.机(厂)房外观整洁,结构完整,稳定可靠,满足消防要求,无裂缝、漏水、沉陷等缺陷;通风、防潮、防水满足安全运行要求;避雷装置安全可靠;

12.设备设施管理(二)

1.金属结构:启闭机、升船机安全保护装置满足要求;闸门止水装置密封可靠;闸门行走支承零部件无缺陷,平压设备(充水阀或旁通阀)完整可靠;运转部位的加油设施完好、畅通;金属结构无变形、裂纹、锈蚀、气蚀、油漆剥落、磨损、振动以及焊缝开裂、铆钉或螺栓松动等现象;安全或附属装置运行正常;压力钢管伸缩节完好,无渗漏;每年汛前对泄洪闸门进行检查和启闭试验;运行记录规范;

查看现场及运行记录资料



2.电气设备运行符合规定,接地、防雷措施完善、合理,基础稳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符合要求;升压站、变电站周边防护及排水符合规定;操作票、工作票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定;

3.水力机械及辅助设备:水轮机、水泵、调速器及油压装置、主阀油压装置、油气水系统设备状况良好;运行管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运行记录规范;

4.自动化操控系统:安全监测、防洪调度、调度通信、警报、供水调度、电站调度、水情测报等自动化操控系统运行正常,安全可靠;运行记录规范;

5.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的准备、启动、运行符合有关规定,及时维护保养,排除运行故障;运行记录规范;

13.设备设施管理(三)

1.检修管理:制定并落实综合检修计划与检修方案,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大修工程有设计、批复文件,有竣工验收资料;各种检修记录规范;

查看现场及运行记录资料



2.对新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验收,设施设备安装、拆除及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拆除前应制定方案,涉及危险物品的应制定处置方案,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相关资料;

3.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养、自检、定期检验以及报废;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14.安全设施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临边、孔洞、沟槽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齐全、牢固可靠;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隔离棚;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临水和水上作业有可靠的救生设施;暴雨、暴风雪、台风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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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安全监测

安全监测范围、监测项目设置、监测点布置等符合有关规定;监测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满足监测要求;监测频次、精度等符合有关要求;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报告等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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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调度运行与防洪度汛

1.建立通畅的水文气象信息渠道;有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和指令,并有记录;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按规定进行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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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编制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和应对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防洪度汛物资设备按规定备足;汛前按规定组织险情的抢护演练;开展汛前、汛中和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日常管理记录规范。

17.工程范围管理、安全保卫及警示标志

1.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水法规等标语、标牌设置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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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或明确安全保卫机构,制定并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定期对防盗报警、监控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出入登记、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完善;

3.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在危险作业场所设置警戒区、安全隔离设施。

18.临时用电、危化品、交通、消防与仓库管理

1.按有关规定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用电配电系统、配电箱、开关柜符合相关规定;自备电源与网供电源的联锁装置安全可靠,电气设备等按规范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现场内起重机等起吊设备与相邻建筑物、供电线路等的距离符合规定;定期对施工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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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处置等管理环节符合规定,并按规定登记造册;警示性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及其预防措施符合规定;

3.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船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证其状况良好;严格安全驾驶行为管理;

4.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完好有效;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5.仓库结构满足安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按规定配备消防等安全设备设施;消防通道畅通;物品储存符合有关规定;管理、维护记录规范。

19.作业行为管理

1.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上岗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登高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现场监护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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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挥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信号传递畅通;吊装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现场监护;

3.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按规定取得作业许可;制定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可靠;作业船舶安全可靠,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佩戴防护用品;焊接设备满足安全要求;焊接、切割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涉及临近带电体作业,作业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排专人监护;交叉作业应制定协调一致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充分的交底;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有(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6.严格审查检修、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进入管理范围内从事检修、施工作业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并进行记录。

20.职业健康

1.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工作,并明确相应的控制措施;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对接触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相应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动态管理得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2.4专项项目(项目法人)

被检查单位:

评价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评分

备注

四、现场管理情况

11.设备设施管理(一)

1.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确保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检查设备设施台账、运行记录,查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2.明确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3.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查验;

4.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装、拆除的人员资格、单位资质,以及定期检测、运行管理情况;

5.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将租赁的设备和分包方的设备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范围,实施统一管理。

12.设备设施管理(二)

1.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设施,对设备设施运行前及运行中实施必要的检查,按规定运行、维护保养、报废;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设施;

3.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设备设施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检维修、拆除等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

13.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1.对现场进行合理布局与分区,管理规范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度汛、交通、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及时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编制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要时进行论证、备案。

14.施工单位管理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临边、沟槽、坑、孔洞、交通梯道、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临水和水上作业、机械转动部位、暴风雨雪极端天气的安全防护设施实施管理;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现场消防等安全管理;

4.将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15.设计、监理单位管理

1.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有关情况,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审批等设计控制;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工程,应组织审查、论证设计中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方案;




2.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6.消防、交通、危化品管理与警示标识

1.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按规定实施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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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按规定实施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大型设备运输、搬运专项安全措施;

3.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4.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害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设置并维护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警戒区或隔离设施等。

17.安全度汛

落实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并报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获取汛情信息,按度汛方案和有关预案要求进行必要的演练;开展汛前、汛中和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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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管理

1.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下列(但不限于)高危险作业按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管理(包括策划、配备资源、组织管理、现场防护、旁站监督等):a高边坡或深基坑作业;b高大模板作业;c洞室作业;d爆破作业;e水上或水下作业;f高处作业;g起重吊装作业;h临近带电体作业;i焊接作业;j交叉作业;k有(受)限空间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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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检查现场勘测、检测等作业;

3.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开展岗位达标活动。

19.分包与相关方管理

1.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禁止转包或非法分包;

查看相关资料



2.监督检查供应商或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3.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制定协调一致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监督实施。

20.职业健康

1.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价和控制的职责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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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检查参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相适应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3.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现场配置急救用品、设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告知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在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动态管理得分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说明:

1.本表共设20个指标,对各项指标按相应的评价等级赋分,“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5分、4分、3分、0-2分。

2.公共项目:三级项目资料缺失或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差则为“差”;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则为“一般”;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则为“较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内容均符合要求则为“好”。

专项项目: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差”;部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一般”;基本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较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好”。

3.动态管理得分=实际得分/(100-缺项分)*100。

附件3. 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检查问题告知书

被检查单位


标准化

证书编号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


检查组

签字


检查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检查组、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附件4. 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整改报告书

单位名称


标准化

证书编号


被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说明

(见附件)

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整改结论


检查组

签字


注:“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说明”附件应以文字与照片结合的形式逐条说明整改采取的措施与整改完成效果。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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