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友爱、干事创业新局面,经中心党组研究,现就争创文明单位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朱振军同志任组长,王奇同志、张全兴同志为副组长,各 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导全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和工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孙汉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秀兰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创建活动的安排、协调、指导、督查,工作信息上传下达,整理汇总创建工作资料。
二、责任分工
按照办公室牵总、业务科室对口落实的原则,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任务与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集体荣誉感,特别是各项创建活动牵头负责人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努力为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尽义务、做贡献、争荣誉。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总、协调、督导作用,做好对上协调联系,抓好日常活动的督促,每月末调度、收集各项活动资料,分类整理建档。
3、中心党组全面履行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文明单位创建与科室业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有机融合、共同部署、互相促进。
附件1:“文明单位”创建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2: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浮动考核指标(加减分指标)
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8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