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罗庄区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住建领域存在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区住建领域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聚焦各类民生领域、扶贫领域,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建设“富强和美新罗庄”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整治任务和主要措施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结合住建领域实际情况,现将具体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1、规范危房改造行为
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按要求确定对象。严格落实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四类贫困人员的危房问题。规范改造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房户,按照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街镇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低保金、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有关材料,经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再报街镇初审公示,实行三榜公示,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领导:陈晓东、孙遨天
责任科室:村镇科
责任人:武传花、王强
完成时限:长期,2019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一是注重从源头上治理。研究制定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措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及各参建方责任,对恶意欠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拖延行为达到入刑标准的及时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恶意欠薪集中整治月”活动,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用工企业,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依约用工,帮助农民工了解维权途径,增强维权意识。
责任领导:付信平、陈效亮、田西亮
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一科、市场二科、市场三科
责任人:袁清江、马克卿、张焱
完成时限:长期,2019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3、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结合正在开展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是严格规范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秉公执法监管,对查处的重大违规问题给予曝光,并记入诚信档案。二是严格监督问责。加强执法行为监管,杜绝人情执法、“折扣”执法等违规行为,对存在以权谋私、包庇纵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将其移交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责任领导:付信平、陈效亮、田西亮
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一科、市场二科、市场三科
责任人:袁清江、马克卿、张焱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开展住建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李军祥同志任组长的区住建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督导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聚焦此次治理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逐项梳理职能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下步整治方向;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真正做到专项治理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科室要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治理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以及治理工作启动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各单位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抓好统筹兼顾。各科室要把排查问题、重点治理、加强监督、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推动相关问题有效根治、彻底解决,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最大实效。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漏洞,探索建立加强监督防范的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可查。
(四)严格执纪问责。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工作效能低下、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者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处理。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相应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