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公交罗[2018]112号
各单位:
现将《罗庄交警大队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18年11月15日
罗庄交警大队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和减少全区重污染天气灾害,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积极排除重污染天气对道路交通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减少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罗庄大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协调到位、配合一致的原则,对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早预警、早准备,要突出重点,严密部署,快速行动,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控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庄辖区发生持续性重污染天气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
成立罗庄交警大队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领导小组,由朱晓任组长,大队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大队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日程事务;接收、上报预测预报信息,传达上级应急指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等工作。
四、预警处置
(一)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二)应急处置措施
1.Ⅲ级预警响应措施
接大气污染达到Ⅲ级(黄色)预警时,宣传科要利用媒体、微信、微博、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市民选择绿色、安全出行。
2.Ⅱ级预警响应措施
(1)接大气污染达到Ⅱ级(橙色)预警时,宣传科要利用媒体、微信、微博、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市民选择绿色、公共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出行总量。
(2)渣土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全部停驶。各勤务中队要按照方案部署在外环路的重要节点路口设置宣传提示标牌,采取先劝导、后处罚的方式,提醒此类车辆严禁进入城区。
3.Ⅰ级预警响应措施
(1)接Ⅰ级(红色)预警后,宣传科要利用媒体、微信、微博、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市民选择绿色、公共出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乘坐公交出行,减少能源消耗。
(2)渣土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全部停驶。各勤务中队要按照方案部署在外环路的重要节点路口设置宣传提示标牌,采取先劝导、后处罚的方式,提醒此类车辆严禁进入城区。
(3)接Ⅰ级响应时,严格实施机动车禁行。禁止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货车是指悬挂黄色牌照的货车、悬挂蓝色牌照的货车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货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实行大货车城区内限行。各勤务中队要科学、严密部署应急响应警力,先期采取先劝导、再处罚的方式管控闯禁行车辆,重点协调做好宣传告知、外围分流和远端提示工作,防止造成城市周边交通拥堵。
(4)加强应急指挥调度。综合科指挥中心要加强指挥调度,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实时掌握重污染天气下管制道路以外分流道路的交通状况,实施扁平化指挥,及时指挥调派警力快速处置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交通突发事件,确保道路交通运转正常。
(三)应急终止
根据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做出总结评估报告,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要从服务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全力投入到工作中,确保责任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保证参战警力在岗在位。
(二)开展预案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实战演练,检验和提高预案的衔接性和可操作性。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结束后24小时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各部门信息汇总,将整个预警期间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落实健康防护。执行应急预案期间,各单位人员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自身的健康、安全防护工作。
(六)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各项规则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随时应对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