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罗庄区《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更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持续推进削权减证、精准突破、提速增效、综合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六大行动”,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主要通过精简环节、再造流程、改进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
(一)强化标准化支撑
1.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已公布的“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深度梳理,编制“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
2. 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配合区里,按照要求对住建系统的权力清单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事项名称、环节和流程、申报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四统一”。12月底前,在住建系统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以量大面广、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事项为切入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确保每一项政务服务事项都对应一个单独、完整的业务流程并能够在线上线下直接办理,为全程网办打好基础。8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配合市里在我区推广应用不动产转移登记颗粒化改造成果;9月底前,完成“证照联办”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11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完成相关事项颗粒化改造后一个月内,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流程。
4. 推行政务服务实名制。对住建系统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办事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实现人岗对应、权责对等。8月底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人员名录库;9月底前,对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10月底前,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强化信息共享和智能化支撑
5.配合区里。打通住建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12月底前,住建系统自建业务系统全部与政务服务平台衔接。
6. 推动重点领域“一网通办”。根据不动产转移登记、“证照联办”、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准化流程,按照区里要求,配合区里将相关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数据交换共享,推广应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12月底前实现“一网通办、集成服务”。
7. 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配合区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完善自助服务区,配备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为企业群众提供多功能、全天候、“不打烊”自助服务。配合区里探索开展智能审批,建设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大厅”,选取部分条件适宜的事项,科学设置审批许可标准和在线审批规则,开发自动审批程序,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深度开发便民应用,待市里推出统一的“临沂政务服务”APP后,积极宣传推广使用政务服务APP,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三)强化体制机制支撑
8.统筹推进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改革,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9.配合区里构建新型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以制度链为保障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9月底前,制定出台建设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惩戒措施;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
(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10. 优化不动产登记行动。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改革,根据区里要求,联合国土、税务等部门相关业务,打破部门界限,统筹使用人员,再造办事流程,精简中间环节,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理、一套材料流转、一小时办结、一体化配套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常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1个小时办结,特殊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8月,配合区里开展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
11.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动。以“多图联审”为突破口,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再造审批服务流程。9月底前,制定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实施办法,编制联审联办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制定“联合验收”等实施办法,凡在我区投资建设项目,一律在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纳入区政务服务平台联审联办流程,未纳入的一律不得在单位办理手续,实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
12. 简化企业气暖报装行动。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指导和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优化办理全流程,压缩办理时间,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收费标准。
13. 优化政务服务行动。配合区里,通过精简要件、优化流程、细化标准和服务指南,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解决群众在不同部门窗口间往返跑等问题;配合区里,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打造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政务服务板块,将相应的部门窗口向对应板块集中。配合区里,在住建系统的民生领域推广“整链条”办理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整链条”事项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办事群众“一次性”办结;配合区里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做好12345热线中心,实现政务热线“一线连通”。
14.配合区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行动。配合区里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评价,对照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等主要指标,12月底前对本系统营商环境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15.配合区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巩固“减证便民”成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上一个政务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12月底前,完成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的清理工作。
16.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9月底前,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应用。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业务口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于8月中旬前制定“一次办好”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并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向社会公开承诺,逐一兑现。
(二)加强督查考核。认真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发〔2017〕15号),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加大考核力度,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相关情况作为业务口和科室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