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转变工作作风,体现以人为本,引导信访职工就地反映诉求,进一步完善区社信访接待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高效地处理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特制定区供销社领导接访日制度:
一、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保证每天有一名区社领导接待职工来访,写好接访日记,做到踏石有印,抓铁有痕;
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件,谁受理、谁督办,做到处理及时、落实到位、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保证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提高结案率;
3、接访领导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做出决断的,要条块结合、分清责任,及时向涉及科室分管领导商榷回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超出职责权限的,要逐级呈报。
二、接访领导
理事会主任 崔兆敬
监事会主任 刘文栋
主任科员 林清春
理事会副主任 刘东屏
三、接访时间及地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日安排,区社人事科月底排出下月领导接访日日程表,报每位接访领导并张贴公开栏。区社领导信访接待地点为区社办公室。
四、接访要求
1、接访领导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接访工作。
2、接访领导接访时,要有一位接访工作人员在场做好接访记录,并详细填写《职工来访登记表》。
3、接访领导接访日期间不得擅自脱岗,若有特殊情况,应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顺延轮值,不得由工作人员替班。
4、接待来访时,要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因势利导,帮助职工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