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要一个重点一个重点治理,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整治”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51号)、《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罗庄公路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查安全生产隐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后勤保障等业务领域存在的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罗庄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牵头组织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做好公路安全风险辨识,补充完善风险隐患分级监控台帐,围绕公路养护管理、工程建设、路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四大领域,持续排查整治隐患,坚持边整治、边巩固,加紧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分析各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现状,迅速行动,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
1、工程建设领域。一是要加强新、改建及养护工程项目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施工及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严格,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情况;二是要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施工单位“双审方案”落实不严格,施工作业区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标志、警示标志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等情况;三是要加强工程施工关键环节的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高边坡施工,桥梁工程的围堰施工、墩柱施工、梁板施工、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四是要加强机械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机械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专人监护制度建立落实,机械设备运行遵守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现场管控,机械作业方案制定,对检维修作业活动和场所、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风险辨识等关键环节;五是要加强工程施工项目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整治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满足规范要求情况。
2、养护管理领域。一是加强危险路段安全整治。重点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设计和建设标准及安全防护情况;“四院”门落、高路基、高填方安全防护设施完善、达标情况;专人负责及巡查监测工作到位情况;塌方、水毁、落石、湿滑等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公路设施安全整治。重点为公路路基、路面技术状况;路面沉陷、坑槽、拥包、车辙等病害处置情况;桥梁“四个一”制度落实情况;桥梁安全监测和日常养护管理情况;桥梁上下游管控区桥下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埋设管线、铺设管道等现象的清理情况;桥梁防护设施的结构完好情况;公路沿线安保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情况;损坏、缺失设施维修、保养、更换情况;公路标志标线、特殊路段警示标志规范标准设置情况。
3、路政管理领域。加强路政巡查,及时依法查处危害或破坏公路的不法行为,对涉路工程要严格管理,对开道口、设非标要严格控制,对占路乱堆乱放、摆摊设点要依法清除,对已审批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的牢固性进行检测,及时责成相关单位加固。重点为非公路标志、违法集市、违章建筑、穿跨越公路构造物和油气管线、平交道口障碍物和一级公路中央隔离非法开口的整治情况;国省道沿线摆摊经营、运输车辆漏洒、抛洒物料,造成路面污染和损坏等问题治理情况。
4、后勤保障领域。重点为车辆运行安全,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职工餐厅饮食卫生安全,办公区、公路站、家属院消防用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二)整治时间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9月份至12月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成立罗庄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分业务领域成立整治专班,制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11月中旬)
1、全面排查隐患。各科室、站要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科室自查、专家诊断、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充实完善安全风险监控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
2、彻底整治隐患。及时整治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绝不能延迟拖后,对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要综合运用整治成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1、专班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集中整治专班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
2、领导小组验收。安全生产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组成验收考核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庄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行业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罗庄公路安全生产行业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调度各科室、站开展情况,汇总信息,组织督查,跟踪整治成效。设立4个业务领域集中整治专班,分别由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落实推动本业务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科室、站要迅速行动,明确分工,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严字当头、实字当先推进整治行动的深入有效开展。对于反复出现、长期未治的顽症痼疾和共性问题,出硬招、出实招,尽快予以根除。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市公路系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多措并举,层层抓好整治措施落实。
(三)严格工作考核。将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年终各科室、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从严考核,对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