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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2/2018-0000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交警大队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8-09-21
 公开日期  2018-09-21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交警大队
罗庄交警大队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罗庄交警大队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临公交罗[2018]88号

为深入推进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双城”同创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罗庄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城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大队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队主要负责人朱晓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秩序中队,副大队长郝鲁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城期间指挥调度工作。大队班子成员为分管中队责任区域负责人,具体负责创城工作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日常执法管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2、综合利用现场执法、文明规劝等措施,加强对中心城区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文明驾驶等各类交通陋习的查处。

3、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和频次,对街镇驻地、主次干道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加大管控力度。

三、勤务部署

(一)城区一中队辖区:

大队责任人:宋会增

中队责任人:隋术现

科室责任人:王学亮 刘汉收

联系科室:车管分所 事故处理中队

责任区域:东:滨河西路:兰山界至湖北路(含湖北路路口);西:蒙山大道—罗四路(不含)至工业北路;南:湖北路—临册路—工业北路—罗四路(不含罗四路路口);北:兰山界。

(二)城区二中队辖区:

大队责任人:刘锦荣

中队责任人:孙庆彦

科室责任人:李毅周建波蒋云清 张俊山

联系科室:宣传科 违法处理办公室 规范办 交通设施与维护中队

责任区域:东:蒙山大道—罗四路—双月园路(不含双月园路路口);西:高新区边界;南:双月园路(不含);北:兰山界。

(三)城区三中队辖区:

大队责任人:郝鲁宁

中队责任人:杨煜

科室责任人:刘宝利褚瑞琦 李海强

联系科室:交通秩序管理中队 综合科 财务科

责任区域:东:罗四路:双月园路—工业北路向东—盛庄、高都街道边界;西:高新区边界;南:南外环路:临册路—新206国道(不含)、新206国道:南外环路—文化路(不含)、文化路(新206国道—高新区边界);北:双月园路:罗四路至高新区边界

(四)城区四中队辖区:

大队责任人:陈晓

中队责任人:李平

责任区域:东:滨河西路:湖北路至册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边界(临工大桥 南外环路沂河大桥);西:罗庄街道办事处边界—南外环路—临册路—沂册路—傅庄街道办事处边界沂册路与临册路路口(含);南:黄山镇行政区划边界;北:湖北路(不含)—临册路(不含)—工业北路(至罗庄街道办事处边界);册山街道行政区域;高都街道行政区域。

主要区域:高都、册山街道驻地、临册路、罗程路等主次干道

次要区域:辖区内其他道路

(五)沂堂中队辖区:

大队责任人:高庆凡

中队责任人:周成远

责任区域:东:临册路:南外环路至沂册路(不含)西:兰陵县边界南:沂册路:临册路向西至沂堂镇边界(含)北:文化路:罗三路至新206国道(含);沂堂镇行政区域;傅庄街道部分行政区域。

主要区域:沂堂镇驻地、新206国道、南外环路、通达南路等主次干道

次要区域:辖区内其他道路

(六)汤庄中队辖区:

大队责任人:刘相选

中队责任人:罗嗣鼎

责任区域:东:册山街道行政区划边界;西:沂堂镇、兰陵县行政区划边界;南:兰陵县、郯城县行政区划边界;北:沂册路:傅庄街道办事处、册山街道办事处边界向西至沂堂镇边界;黄山镇行政区域;傅庄街道部分行政区域(沂册路界);褚墩镇行政区域。

主要区域:付庄街道驻地、黄山镇街道驻地、褚墩镇街道驻地及通达南路、新206国道、232省道等主次干道。

次要区域:辖区内其他道路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在重要路口合理布警,在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形成网格化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逆行、随意变道、强行加塞、乱鸣喇叭,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处高压态势,确保静态交通秩序稳定向好。在日常工作中,路面巡逻警力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协调罗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予以清理,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规范停车秩序,加大对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确保辖区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无占压盲道现象,车辆停放做到“头齐、顺向、入位”。

(三)重点打击三轮车违法上路交通顽疾,确保车辆通行有序。严查广场、商城、客运站、公交站点、繁华路段等主城区三轮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重点区域常态化管理措施,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四)加强对辖区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设施的排查整改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停车泊位的动态摸排,及时向大队反馈,做到“应划尽划”;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交通隔离护栏、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线等进行排查,及时更换维修保养,确保设施齐备、无损坏。

(五)强化日常高峰岗执勤管事率。执勤人员在日常高峰岗执勤过程中,重点纠正非机动车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对行人做好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过街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的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片长、路长、段长”三长责任制,根据辖区划分,将本辖区内每条街道、每个路口具体到辅警个人。日常工作中,每个辅警对责任路段、路口每天至少巡逻两次;创城时期,要对责任路段、路口进行不间断巡逻,通过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实现无缝衔接。创城过程中,建立三层责任制,每个勤务中队由分管大队领导、责任科室、中队负责人对责任区域进行不间断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问责。大队成立创城督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朱晓任组长,综合科长褚瑞琦、规范办负责人蒋云清、秩序管理中队长刘宝利任副组长,负责对各勤务中队辖区内创城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创城过程中,对正式迎查测评及市创城办进行模拟测评中检查出的问题,一律追究分管大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中队负责人及辅警的四级责任。在大队内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反馈给具体责任人进行整改;第二次大队进行通报;第三次对具体辅警予以辞退,中队负责人在大队例会做出检查。

(三)严格工作纪律,文明规范执勤。全体执勤人员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宗旨意识,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勤,尽量避免矛盾冲突,杜绝不和谐事件,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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