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庄大队会议纪律规定
临公交罗[2018]81号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大队会议精神,严肃会议纪律,特制订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一、综合科负责各类会议会场的布置、设备调试等保障工作。
二、与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及着装要求,按时参加。
三、遇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应于会前按照程序请假,单位中层负责人向大队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民警向分管大队领导请假。
四、会场点名:按照会议内容类型,业务工作会议由对应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和点名,其它会议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和点名。
五、会场纪律:1、与会人员要聚精会神认真收听收看,并做好会议记录;2、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嬉笑打闹;3、严禁随意离场及在会场随意走动;4、严禁使用手机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
六、与会期间,遇有紧急工作情况需请示大队主要领导批准后离场处置。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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