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彭波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领导张伟峰、庄少春、王健、张其伟、雷晓东、史晓文、徐秀兰等出席。
会议听取了:
一、传达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
二、关于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汇报
三、关于罗庄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汇报
四、关于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制定实施《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的汇报
会议传达学习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听取了关于土地问题综合整治、罗庄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土壤环境保护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结合日常工作做到学以致用;要遵法守法、严格执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认真研究土地问题综合整治相关政策,拉出问题清单,依法推进工作;要摸清底数,周密安排,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问题,主动担当作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加强协调合作,合力推进工作;区委办、督委办要加强督导,建档立志,明确分工,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消极懈怠;要结合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一同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会议强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助于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做好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结合罗庄实际制定《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到对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全区重大问题、工作决定流程具有指导作用;要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行政决策,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
列席会议的有:法院,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财金集团,交通分局,各街镇等
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解读:《罗庄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
政策解读:《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罗庄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方案的》及《罗庄区2020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