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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7105000/20260727-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罗征预公告〔2026〕8号)  成文日期  2026-07-27
 公开日期  2026-07-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罗征预公告〔202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高都街道薛庄村土地、西至政府储备地、高都街道薛庄村土地、南至幸福路(规划路)、北至高都街道薛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高都街道薛庄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高都街道常旺村土地、西至高都街道常旺村土地、南至册山街道小庄子村土地、北至塘老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高都街道常旺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通达南路、西至临沂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双龙路(规划路)、北至罗庄街道小山后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罗庄街道大山后社区、小山后村。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2026年7月27日至 2026年8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向兴, 联系电话:0539-8289027,联系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二路79号。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附件【临罗征预公告〔2026〕8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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