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区农业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狠抓执法能力提升,按照“有案必接,执法必严”的原则,严格执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84车次,执法人员1433人次,检查整顿各类生产企业75次,经营单位385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起,结案22起,实现罚没收入122514.2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业执法。先后开展了春季农业投入品市场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农药专项执法行动、种子专项执法行动、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等集中行动。检查对象涉及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农民合作社等,检查重点是农业投入产品使用、农资生产销售台账、农资产品质量等内容。全年共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查处违法案件13起,全部结案,罚款22920.5元。
(二)畜牧执法。对全区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61家兽药饲料场(店)、3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屠宰场重点检查了屠宰和肉制品检疫情况、生产工作记录、场地动物防疫条件和操作规程等内容;兽药饲料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了进销货台账,有无假劣违禁兽药,有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生产环境、信息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对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档案记录不规范,以及操作规程不严格等问题进行了告知。全年出动执法车辆121次,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立案7起,结案4起。
(三)农机执法。联合农机局、公安交警大队开展了农机安全执法行动和变形拖拉机整治,检查农机专业合作社15家,农机维修点6家。依法纠正、查处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车辆16余台次,执法人员62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8起。
(四)渔业执法。制定了《罗庄区亮剑护渔2020行动方案》,加强辖区水域执法监管,指导监督清理涉渔“三无”船舶以及绝户网、迷魂阵、地笼等违规网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执法人员对沂河高都、册山、黄山沂河段水域在白天及夜间加大对执法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71余人次、执法车辆96余车次,在主城区等敏感水域进行夜间蹲守20多次,制止违法行为9起,查处渔获物300多公斤,清理“三无”船只5艘,迷魂阵4帖,地笼50个,极大遏制了我区非法捕鱼行为的发生。
(五)林业执法。全年共立案3起,结案3起,罚款49342.9元,出去车辆17次,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同时,多次联合林业中心处理12345群众诉求,根据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均给予答复。
(六)粮食执法。为保障粮食收购安全和“双节”期间粮食市场安全平稳运行,联合粮食中心对粮食收购点、粮库和鲁南粮油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及存储情况、仓储设施、库存量、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个别粮油经营户、企业存在米面油未严格按照分区分类存放,摆放不整齐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七)12345群众诉求。共接到12345处理单180起,主要涉及生猪私屠乱宰、非法捕鱼、假劣农资产品、林木滥砍乱伐等方面。所有诉求执法人员均做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万多元,有效的化解了矛盾,打击了一批违法行为。
(二)明年工作重点
1、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生态环境安全、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为总体目标,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店的检查力度,严格检查标准,严查重罚违法行为。
2、继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农(畜)产品、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3、建立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宠物店、动物诊疗机构执法监管档案,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诊疗过程违法行为。
4、加大对重要水域违法捕鱼的打击力度,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重拳打击违法捕鱼电鱼等行为。
5、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执法宣讲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全区农资经营户和畜牧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为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罗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