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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20-00001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汇报  成文日期  2019-12-13
 公开日期  2019-12-13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2019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汇报

罗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强化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保障了全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做法如下:

一、扎实做好规范化建设

(一)提高办公条件,规范办公场所。在区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区领导的支持,划拨专款52万元用于购置执法装备,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区行管局为大队专门配备了4辆执法专用车和八间办公用房。按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对办公场所进行了统一规划装修,设置了约谈室、案件审理室、档案室等执法业务用房,制作并悬挂了科室工作职责等二十多个制度牌。

(二)完善监理制度,确保高效运转。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大队结合近两年的工作实践,将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组织全体队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循。同时,充分发挥综合科的监管、协调和服务职能,由综合科负责管理工作台账和执法装备,服务监督各科室工作运行情况。大队负责人还坚持定期听取各科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确保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对大队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局党组专门汇报,积极争取局党组的支持。严格的管理、规范的服务,有效保障了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强力推进专项执法检查

今年共开展了十一项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执法对象353家,出动执法车辆497车次,执法人员2437人次,发现问题194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9个,立案查处17个,罚款70727.5元。

(一)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药和肥料专项执法等活动。主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监管对象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有无禁限用高毒农药等内容。检查农资门头128家,蔬菜生产基地11个,农民合作社15家。问题比较突出的方面有生产档案不健全,农药、种子、化肥来源用量记录不清,未配置农残检测设备等,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立案4起,结案4起。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检查农资、兽药经营门头88家,下达2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共立案查处2起违法行为。

(二)畜牧业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饲料、兽药专项执法行动和生猪屠宰专项检查等整治工作。对1家兽药生产单位、9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单位、9家兽药经营单位、27家饲料经营店、4家定点生猪屠宰场、5家动物诊疗机构和21家规模化养殖场等执法对象进行规范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进销货台账是否记录规范齐全,有无假劣违禁兽药,有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信息记录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标准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较差、索证不全、产品摆放混乱等问题进行了反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立案查处9起。

(三)渔业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配合区水务局对辖区内沂河段的迷魂阵和网箱进行了清理,下发了《关于禁止在沂河内网箱养鱼和非法捕鱼的通告》,清理迷魂阵45个,网箱1280多个。6-7月份集中开展主城区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张贴并发放宣传公告500余张,在电视台滚动宣传120多次,制作宣传条幅38幅,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清理地笼400多套,网箱80多个,三无船只119艘。集中行动结束后,大队继续加强了对辖区内河段的执法巡查,实行“禁渔期全时段、禁渔区全覆盖”,同时,针对12345热线反映的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开展夜间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捕鱼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52台次,执法人员831人次,夜间执法30余次,清理地笼等非法网具2000余米,查扣非法捕捞船只11艘,没收渔获物1000多公斤,电鱼设备4套,立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落实12345办理工单及群众举报138起,回复结果均为满意。

(四)农机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变形拖拉机专项检查、道路安全集中整治、农机安全执法检查等行动。变形拖拉机整治主要联合区农机发展中心和交警大队开展路查,先后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行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农忙季节,一方面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维修点进行全面检查,另一方面在深入田间地头对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田间作业农业机械实行巡回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未经年检年审、无证、无牌的车辆一律不准下田作业。全年出动执法车辆143余台次,执法人员446余人次,检查田间操作农机160余台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立案2起。

(五)林业执法。今年共受理林木砍伐案件线索举报8起,接访28人次,其中:12345办理单反映问题1起,举报投诉人举报6起,市林业局转办1起。通过调查落实,上述8起砍伐林木线索案件均不构成行政处罚立案条件,未予立案查处。但通过调查取证,均对砍伐林木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举报人对处理情况比较满意。针对我区部分村居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对滥砍滥伐问题重视不足的情况,今年4月份,大队专门起草了《森林法宣传提纲》,每村50份,下发到所有村居,有效防止了村集体滥伐林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10月份,大队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花鸟市场野生动物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逐一排查野生保护动物违法经营问题。

(六)粮食执法。开展了粮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着重对我区的粮库和3家面粉加工厂进行了检查,对粮仓贮存无遮挡板等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我区的鲁南国际粮油物流城、麦德龙超市等经营进口大米的单位进行了摸排调查,有效防止走私大米等粮食产品流入市场。

三、狠抓执法业务能力建设

针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不够的情况,大队一直将培养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列为首要任务来抓。将2019年定为执法能力提升年,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把全体队员分成四组,有业务能力强的队员担任组长,采取老带新、熟带生的方法,以组为单位,随机分组执法检查执法对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由组长手把手指导小组内没有执法办案经验的队员查办案件。业务“大练兵”倒逼队员学习熟悉办案流程和案卷制作方法,提升了工作能力,同时也增强了自信心,现在每个队员都能够独当一面,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为下步更加严格的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为了做好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大队利用去年印刷的20种宣传提纲,通过多种渠道对农业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宣传。一是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活动。3月23日,在褚墩镇桥头社区举办了全区春季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有关领导、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农资经营户、生产厂家、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和当地村民参加了本次活动。大队对农资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执法培训,同时将文艺活动与法律知识宣传相结合,由队员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当地村民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区委宣传部新媒体制作中心全程转播,收听收看观众12000多人,宣传效果非常显著。二是利用3.15、12.4普法宣传日、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发放宣传资料;三是边执法边宣传,队员随身携带宣传资料,坚持执法检查到哪里,宣传资料就发到哪里,对法律发条的讲解就讲到哪里。今年大队累计下发宣传资料8000多份,解答各种法律咨询200多次。

为了加大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大队号召每一位队员都参与到工作宣传中来,围绕大队开展的特色工作、重点工作撰写宣传信息,努力提高农业执法的影响力。今年队员共撰写信息25篇,发表20篇,其中在省级以上网站发表12篇,市级6篇,在市区电台滚动播出2篇。

五、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重点

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足,办理案件较少,案卷的办理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明年的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生态环境安全、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为总体目标,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店的检查力度,严格检查标准,严查重罚违法行为。

2、继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农(畜)产品、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3、建立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宠物店、动物诊疗机构执法监管档案,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诊疗过程违法行为。

4、加大对重要水域违法捕鱼的打击力度,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重拳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

5、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执法宣讲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全区农资经营户和畜牧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为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罗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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