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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9/2025-00000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统计局不予行政处罚  成文日期  2025-11-03
 公开日期  2025-11-03  发布机构  罗庄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罗庄区统计局不予行政处罚

下列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主动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2024年9月修订)第八条、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

统计调查对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主动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2024年9月修订)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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