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临沂市公安罗庄分局
办公地址:罗庄区盛庄街道湖北路67号办公大楼210室
联系电话:0533-8345224
二、执法职责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三)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四)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七)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打印证书(收回证书)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奖励: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罗庄区盛庄街道湖北路67号办公大楼210室
电话投诉:0533-8345223
六、法律救济
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0539-8269058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0539-82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