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执法职责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
执法依据
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消毒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职责。
监督途径
地址:罗庄区双月湖路229号
电话:0539-708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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