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管职责 |
监管依据 |
履职标准 |
责任股室 |
1 |
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
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
市场三科 |
2、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入(安许证、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市场三科 |
3、负责村镇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村镇建设股 |
4、对建设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监测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市场三科、市政科 |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监管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
市场一科、市场三科 |
2 |
建设工程 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
6、负责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对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市场二科 |
3 |
物业行业 安全监督 管理 |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2、《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
7、负责物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物业科、消防科 |
4 |
燃气 安全 监管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
燃气科 |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
燃气科 |
对燃气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
燃气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