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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1/2025-000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5-01-21
 公开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临沂公安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公安本职工作,重点突出群众关心热点和公安中心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作用。现将2024年度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1主动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公示公告、警务公开等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报道1800余条,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警务及便民信息。

1.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依法依规办结。

1.3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开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深化、落实好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信息关、强化公开关,严格稿件审核工作,健全核稿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网站门户、新媒体平台管理的巡检维护,确保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发布,保障平台安全规范有序运行,不出纰漏。

1.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同时围绕年内中心工作,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罗庄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警务信息,宣传反诈知识,发布实用办理指南等,满足群众不同需求,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1.5监督保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管理水平和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水平。加强日常监督,及时自查自纠并按时整改政府信息网站、新媒体平台存在的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6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分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及时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分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分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不断推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分局收到协助司法局承办政协提案1件,已按时办结。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通过流程优化、渠道拓展等方式,积极展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突出亮点;依托“罗庄公安”新媒体矩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发布文章多次被上级公安机关和各大媒体网站采用转发,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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