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罗庄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罗庄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罗庄区湖东二路与教育巷交汇处财税大厦11楼办公室;邮编:276017;电话:0539-7086700;电子邮箱:lzqc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财政职能,创新工作形式,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
1、主动公开方面
区财政局依托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和充实,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罗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工作相关信息160余条。其中,主要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不断提升网站专栏建设,完善财政预决算、行政性事业收费、政府采购等专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减税降费等方面信息,完善提升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链接,以方便群众查看文件.
2、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与流程,完善规范各自工作人员的岗位和分工,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24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拟发信息均由科室人员、分管领导审核,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复审,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政务公开专员进行公开发布;按照要求严格排查个人隐私信息,强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发布信息形式,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罗庄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与任务落实。办公室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一是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层层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到科室的每个发布人员个人,遵循信息发布“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开意识。二是努力提升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扎实做好信息服务,及时修改完善机关简介与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监督举报方式,及时更新财政信息等内容。
5、监督保障方面
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机构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查漏补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考核,细化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1 |
0 |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一线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一致,普遍需要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不断学习进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024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不断创新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努力,争取更加显著的成绩,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一是做好政声传递,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公开率得到了显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得到提升。二是及时发布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政策,满足公众需求。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分别办结人大和政协提案办理1个和6个。
4、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不断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努力使政务公开能够紧随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改工作的需要。
罗庄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