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罗庄区教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罗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zhuang.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护台路9号2楼205室;邮编:276017;电话:0539-8927010;电子邮箱:lzqjyty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罗庄区教体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教育领域重点内容,通过罗庄区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区政务大厅等公开查阅场所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07条,主动公开文件通知、工作动态、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本年度重点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学生资助、公共文化体育等相关信息。通过“罗庄教育”微信公众号、微博及今日头条推送信息2896条,充分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教育信息的需求。
通过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罗庄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对市民关心的教育政策及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罗庄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解读》《2024年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 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已于2024年7月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通过“罗庄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本年度共回复12345热线7899条,通过区政府信箱回复市民留言89条,力求在第一时间解答市民对教育相关问题的疑问,确保市民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罗庄区教体局通过网站后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不涉及举报、复议、诉讼,已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无结转到下年度信件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准确、及时、高效。全年未发生因公开信息出现的泄密问题。二是组织各下属单位落实公开责任。依据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强化政府信息过程性管理及公开,确保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做好罗庄区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准确更新的同时,将“罗庄教育”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头条号纳入管理范畴,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利用罗庄教育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罗庄教育资讯速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让群众更进一步了解罗庄教育。同时,更加重视市民互动类留言的回复工作,力求对群众提交的咨询建议类问题能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回复,以此正面引导社会舆情,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同时,在罗庄区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咨询窗口,方便市民查找信息。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保障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6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5.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责任科室信息公开意识及主动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内部协调,进一步完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加强信息工作公开力度,尤其是对招生、教师招聘等社会关注热切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市民留言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部门教育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全区中小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7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已在罗庄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号、及时发布《罗庄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解读》等文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专家解读、图文解读、动漫解读、媒体访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形式、多途径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市民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