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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4/2023-00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9
 公开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临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ozh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地址:罗庄区双月湖路与湖东路交汇临商银行14楼;邮编:276017;电话:0539-7105127;电子邮箱:lzqhb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公开85条政府信息,全部为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为一是政策文件,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相关法规政策;二是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公开;三是法定公开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机制,推动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分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科室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我局依托罗庄区政府官网、“罗庄环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工作动态,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向社会通报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以政务公开为引领,组织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加大公众参与,推动环保工作“惠民生、聚民心、达民意”,树立绿色标杆,引导企业加强环保治理整治提升和提高环保意识,促进辖区企业环保整治的整体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罗庄区政府网站、公告栏、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和法制宣传科承担,按时参加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人员培训。坚持把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对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二是工作队伍建设,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稿件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保障制度,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总结可靠经验。三是不断扩大公开的政府信息总量,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保证公开渠道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并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理情况全部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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