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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1/2020-00000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0-01-14
 公开日期  2020-01-14  发布机构  临沂公安局罗庄分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各项的工作,不断促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推进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成立了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局法制大队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罗庄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罗庄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2019年,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开展工作。通过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对照《条例》内容,公安分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部门快讯、政策法规和户籍服务等几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安分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公安分局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二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的宣传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0

7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95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增加2个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具体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1

0

6

0

0

0

0

0

5

0

1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警务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切实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在全体公安民警范围内广泛宣传学习警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充分认识警务信息(非涉密)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民警警务公开意识,使警务信息公开深入警心。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

(三)切实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改进完善警民互动交流平台,拓宽警民沟通渠道,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发布信息方面:全年共发布70多条部门快讯,转发80多条公安有关的政策法规,转发70多条关于户籍服务方面的文件,2019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先后发布87余篇信息,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优势,震慑犯罪,传递正能量,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安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处理群众在线咨询2件,部门信件4件,转发部门信件4件,转发解读材料7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出现举报投诉的情况方面:公安分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举报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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