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罗庄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zhuang.gov.cn/)公布。
一、概述
2016年,罗庄区金融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法及时公开各类工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罗庄区金融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罗庄区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我办重点做好了部门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区财政的统一部署下,对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7条,其中在罗庄区金融办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67条。
(一)信息公开范围。(1)办工作机构。主动公开金融办的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2)金融监管方面。主动公开了2016年全办对辖区内各类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信息。(3)打击非法集资方面。主动公开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排查情况、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工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罗庄区金融办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办内政府工作信息进行统一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我办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罗庄区金融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准确。2016年,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罗庄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许多的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有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办将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不断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