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安监办,有关企业: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应急函字〔2019〕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加强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全市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关于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改进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理念、方法和手段,分类指导、精准推进,督促工作责任落实,扎实抓好抓实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全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已经建成的持续改进,继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2019年完成建设的企业可以自行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完成后将“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电子版报送区应急局工贸科。小微企业可以不分级。
2020年底,全区各类工贸企业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事故预防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高,自查自纠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培训。加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将双重预防体系知识作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全员培训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广应用全省企业全员培训信息平台,分岗位、分工种开展企业全员培训,并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加强双重预防体系技术支撑。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专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随机抽查、定期专项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三)推进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建设。强化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应用,把小微企业风险点、隐患治理纳入省信息平台管理。制定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第三方网上巡查,对巡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由属地监管部门督促有关企业抓紧改进完善。
(四)加强双重预防体系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倒逼奖惩机制,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黑名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主体责任。探索实施企业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及行业、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基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街镇安监办要分行业、分类别建立企业清单,逐一进行“把脉问诊”,摸清各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针对企业情况建立“一企一策”,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挂包帮扶、点对点工作、专项推进。(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典型引路,培训推广。选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突出的标杆企业,总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特别是运行上的经验办法,分级、分行业依托标杆企业开展现场观摩,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培训,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为重点,为每家企业培养至少一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明白人”。(2019年8月底前,在铝型材、建陶、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别举办观摩培训,2019年9月至2020年底,持续推进。)
(三)对标建设,全面推进。在前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督促企业对照标准,对准标杆企业,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持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引导全区同类型小微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面上工作开展。(2019年6月底前,配合省厅、市局完成对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9月底前,金属冶炼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持续深化提升。)
(四)抽查评估,检查促进。在积极配合省厅、市局评估的同时,分行业、分层级组织对其他金属冶炼企业、食品加工类涉氨制冷企业、具有粉尘作业场所且作业人员大于10人的企业开展检查评估。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按5%比例抽查评估。(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评估工作,2020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抽查评估。)
(五)严格执法,倒逼提升。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每个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做到逢查必查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项执法检查,对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风险隐患管控排查不力、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2019年11月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高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下半年,组织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五、推进原则
(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各企业要总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法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工艺、设备、环境和员工特点,建设符合企业实际的双重预防体系,既要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又要简便易行、管用实用。不搞“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刀切”,严禁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二)全员、全岗位、全过程。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发动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起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全员全过程全岗位参与,全流程全系统全方位覆盖。
(三)高度融合、形成机制。将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司自身管理要求高度融合,从安全管理理念、模式、方法和数据上打通企业融合兼容的实施路径,激发企业融合内生动力,形成一套管理模式,运行一套管理系统,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整体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重在运行、严格奖惩。质量效果是衡量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基本标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在运行、重在使用,企业要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形成上下相承、左右相连、彼此制约的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提供根本保障,确保真使用、真运行、真奖惩。
(五)不断改进、持续提升。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过程中,定期对体系运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完善。要针对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发生的变化,及时进行优化,形成不断改善持续提升的运行状态。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街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树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始终把建设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健康开展。
(二)压实推进责任。企业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主体,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内生动力,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主动建设、持续改进双重预防体系。区局将加大对工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督促检查,推动工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三)精心组织推进。各街镇安监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年度目标、阶段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点对点督查工作,硬碰硬压实责任,面对面解决问题,坚决打好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工作攻坚战。要加强调度督导,根据前期统计的各街镇办事处规模以上、金属冶炼、防爆粉尘的企业数量,细化量化调度内容,确定阶段任务目标,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周一调度,全面掌握进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宣传,推广先进街镇、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定期曝光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的街镇和企业,为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考核奖惩。对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安全标准化审查、取消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称号,一律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对拒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或虽已开展但未有效运行,且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性质恶劣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