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
子项名称: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
事项编码:3700000121012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205/213-216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 -12: 00下午14: 00 -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依据
1、《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0号)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
(六)办理条件
1、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
2、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3、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七)申请材料
1、直销网点方案确认申请
2、符合《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服务网点方案及证明材料
3、申请企业制定的服务网点管理制度及拟直销的产品目录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临沂市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205/213-216窗口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205/213-216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咨询:0539-8267218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205/213-216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18
(四)获得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邮政寄递。
2、决定书类型:《直销经营许可证》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2号国防教育中心4楼408室
电话:0539-8243556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报告(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