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和时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事项编码:370115035000
(二)实施机构
临沂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2楼209号-2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五)办理依据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1年12月通过,2010年9月修正,2016年7月2日修订)第二十四条。
2、《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的通知》(郯政字(2016)24号)将“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下放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六)办理条件
申请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能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有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有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以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
(七)申请材料
申请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
4、人工繁育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6、申请人工繁育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2楼201号-212号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号办公室
电话咨询:0539—826722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接收
窗口接收。
受理地址: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2楼209号-210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39-8267225。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罗庄区行政审批局涉农事务科进行登记,录入台账。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0539-8267225
网络查询网址:http://lylzzwfw.sd.gov.cn/lz/public/index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邮政寄递等。
2、决定书类型: 《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三、法律救济
(一)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号办公室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280567
(二)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巷1号财税大厦2楼行政复议中心
电话:0539-8269058
(三)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审判楼4楼413室。
电话:0539-8268719
四、表单填写
《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1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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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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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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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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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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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及 物 种 |
中文名 |
拉丁学名 |
我国保护级别 |
公约保护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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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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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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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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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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