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材料:
投诉人提出诉求,应向投诉受理机构提交中文版书面材料,描述诉求基本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载明联系方式等。
二、办理条件:
1.投诉主体适格;
2.投诉对象明确;
3.投诉请求具体;
4.事实描述清晰;
5.相关证据充分;
6.投诉事项属法定范围。
三、办理依据:
1.《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2006年商务部令第2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6号)
四、办理流程:
投诉人提交材料
区商务局审核受理
办理并反馈结果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
六、办理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A317号受理窗口
八、办理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0539-8246558